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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来看看谁在防疫期间挣“黑心钱”

(2020-01-27 21:58:27)
标签:

财经

时评

分类: 郑重时评

郑重/文

郑重:来看看谁在防疫期间挣“黑心钱”


大灾无情人有情。

84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依然乘坐火车赶赴灾区;

全国各地无数医护工作者年三十或大年初一告别家人,赶赴武汉灾区支援;

在日本,商超将口罩降价销售给中国游客……

却总有那么多黑心企业商家,借机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大赚黑心钱。

来看看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的五起典型案件。

一、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济民康泰大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大幅抬高N95型口罩销售价格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十只装),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而同时期该款口罩网络售价为143元/盒。当事人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1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都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1日下午开始大幅抬高“洁之源”“保为康”“医麦德”等品牌口罩,提价幅度达40%—560%。当事人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1月25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武汉市永生公大药房连锁中心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江蓝”牌一次性医用口罩未依法标明价格。当事人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四、1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通川区仁济大药房通过微信群与其他医药公司交流防疫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中向消费者宣传“口罩和药品都在涨价,我们也要涨价”“现在到处都是疫情”等内容。1月20日——21日,当事人在销售医用一次性口罩、防霾口罩过程中连续两次大幅涨价,幅度分别达400%和67%,且涨价后均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此外,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

  五、1月21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重庆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所属药店发出关于口罩涨价及可拆零销售的通知,调高三十多个口罩品种价格。其下属巴南区鱼洞店抬高价格,将原价16.8元/袋(十只装)的口罩价格抬高至27元/袋,将原价18.8元/袋(十只装)的口罩价格抬高至30元/袋。该公司及其下属药店涉嫌哄抬价格,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刚刚收到的一条消息,郑州一超市哄抬物价被罚50万,河南发布告诫书。

针对网友微博爆料郑州一超市白菜价格暴涨的情况,127日,郑州市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目前,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超市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及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告诫书》表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重以为,对于这些黑心商家,罚他个穷家荡产也不为过,你说呢?

【我是郑重,江湖人称光头帮主,一位做了20年财经记者的投资者。写文章只是因为爱好,所有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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