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ofo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不过不是戴威

(2019-06-12 21:27:15)
标签:

杂谈

ofo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 不过不是戴威

今天(6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被执行人不是戴威而是陈正江?

原因很简单,陈正江于2018年10月19日,取代戴威成为东峡大通法定代表人。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的运营主体)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在该执行案件的具体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债务案件的执行标的金额为120000元,申请执行人为仵金科,承办法院为上海杨浦法院。

陈正江于2014年年底加入ofo,为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8年10月29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而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单车品牌ofo的运营主体。

在此之前,陈正江曾在北京飞特二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管,ofo则占有该公司84%的股份。

资料显示,陈正江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除了ofo,还有成都智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日,由东峡大通百分百持股。

通过启信宝“查失信”功能搜索陈正江,有7条失信企业数据,全部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关。

ofo目前风险不断,其被执行人信息达137条,失信信息14条,裁判文书206条。2019年5月一个月间ofo被执行信息13条,累计执行标的达5672万4525。

早在2018年12月4日,法院就曾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戴威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目前ofo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146条,涉及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厦门、南京等地区法院,数额从数万元到数亿元不等。曾1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