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法院的楼很高 门很小
郑重/文、图

“边光华,我告诉你,假若你去告到我们院长那里,我今天晚上就找黑社会弄死你!”
这样的话应该是出自地痞流氓之口的。但上面的这句话,却实实在在出自这个法院的法官之口。
我不是个愤青。
但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看到的一幕却让我如鲠在喉。
一个场景久久的萦绕在眼前:身患残疾的土律师边光华正好走在“张店区人民法院”“民”字的前面,他的背后是带着威严的法院办公大楼,愈发显得“民”的渺小。
但在这个代表着人民利益的法院,作为民的边光华被法官们殴打,威吓,甚至是带有“黑社会头子”意味的恐吓。作为民的边光华甚至连大楼的门都进不去,他想找法院院长或者有关部门讨个说法,与办公区相连的一道仅容一人进出的小门将他牢牢的挡在了门外。
一位守门的“法警”,一人挡关,万夫莫开。包括记者本人,也没能进得去。
很高的楼,很小的门,对民紧闭着的门。
张店区人民法院的楼很高,很气派。
法代表着权威,高高的、气派的大楼应该与这个权威是相配的。
(张店区人民法院门前的石碑上也写着的:“公正就是把老百姓的利益记在心上”。)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张店区人民法院门前的石碑上也写着的:“公正就是把老百姓的利益记在心上”。
法院的官,应该是人民选出来的官。当官不为民做主的时候,按理民有权利让这样的“官”滚下台去。
这只能是理想。
在张店区人民法院,我看到的,只是法院的门是向着那些有钱有权的人开着的。民,永远被挡在了门外。
我就想问了,难道张店区人民法院不是给“民”开的?要不怎么将反映问题的民挡在了门外。
我就想问了,一个动辄要动用黑社会恐吓民的法官,会是合格的法官么?
我就想问了,作为法官,你有什么权利殴打民?
……
也难怪,民还没有权利决定这些法官们的去留。
尽管,即使这个法院的院长也就一个副处级干部。
而能决定他们去留的那些官,这道门应该是随时敞开着的。
“边光华,我告诉你,假若你去告到我们院长那里,我今天晚上就找黑社会弄死你!”
这样的话应该是出自地痞流氓之口的。但上面的这句话,却实实在在出自这个法院的法官之口。
而这个法官的同事乃至领导一直替他做着掩护。
我们不能不去想,到底是谁在保护着这样的“贪官污吏”?
我们一直是讲民主的。所以有了人民代表大会。
假若真的是民能做主,这些官们又如何能如此猖狂。
现在看上去,与官比起来,民还很渺小。
这个叫边光华的“小民”与这个名叫张店区人民法院的诸多法官们比起来,力量的悬殊可想而知。
或许,一时这个民还赢不了,甚至他带着从北京最高院给他的“尚方宝剑”依然还是赢不了。
但中国,毕竟还是民多。
民心可欺,民心不可辱。
一旦更多的民不再只是在做观众,力量之比就会倒过来。
好在这个小小的区级法院上面还有很多能管着他们的官。
我宁愿相信,会有比他们更大的官,会为民做主。
呜呼,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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