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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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源鲁迅改稿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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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开始写书时,自动笔到最后出版,我是很少对作品进行改动的。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几乎在一次完稿后就交付出版。
如今却不同。有些只是几百字的短文,我却反复斟酌、修改。最近要出版的几本书,自我开始动笔到现在,大概有五年之多。这五年中,我反复修改了不下十几次。直到今天,我终于觉得可以停止了,不能再无止尽地修改下去。觉得改稿比写稿更耗尽心血。难怪有人说,好文章如其说是写出来的,不如说是改出来的。
鲁迅先生就常说:文章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无可惜。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所以有人说他的作品一字不能多,一字不能少。
我到如今才真正悟出了其中的道理。这也是写作的窍门。以前大概是年少轻狂,总觉得一气呵成不改一字地写成一篇文章那是本事,可现在想来,有些轻率了。好在还来得及。若是至死才明白这个道理,那就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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