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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实习原则

(2008-07-14 16:24:56)
标签:

文化

分类: 督导纪录

   本期实习咨询师共计四名,在实习期内(6.1--9.1)。咨询师将按照咨询室规定要求如下执行:

1、案例由督导转介。督导对咨询者进行简单了解,初步判断后,根据预估情况转介到合适的实习咨询师。

 

2、不允许实习咨询师多次反复短频与咨询者咨询:咨询的起效是有周期性的。过频繁的咨询次数和过长的咨询时间都将严重影响咨询者自己的判断和思维。所以,咨询室只承诺每个咨客一次免费,是为了辨别咨询的实际意义。而我更希望看到的是咨询师自己来决定,真正对于有效案例,有实际心理问题咨询的案例在一周后实行第二次咨询甚至更多次来完成。真正达到有效。而这种选择权归咨询师来鉴别,我不做过多要求,也请免费的咨询者别要求太多,尊重咨询师的决定。因为咨询师要付出劳苦,一次免费已经是付出,更多的付出请由咨询师自己来决定吧!

    相反,急于求成,不考虑咨询者的承受力,违反咨询的关系原则和时间原则。从和咨询者第一次接触后,每天,延时给咨询者咨询,这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实习资格。咨询周期至少在3天以上到一周。咨询次数一个月不超过3次为宜(因为实习的案例较为简单)

 

3、咨询每次完毕,需要与督导主动电话沟通。咨询者也以QQ与督导留言或简单反馈。这样,督导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咨询的情况,确保案例的方向性不会偏颇。同时对于实习生进行合适的督导有帮助,早发现问题,早提高。

 

4、咨询时间以咨询师为准:利用业余时间咨询师为咨询者作无偿咨询,就更需要咨询者对于咨询师的时间给予认可和接纳。本着咨询师的合适时间,双方商量好,实行咨询。我们不会过多迁就咨询者的时间,请注意!

 

5、咨询方式以电话为主:有咨询者提到用QQ咨询,尤其外地咨询者。我们不采纳,原因是电话咨询比见面咨询要差,而QQ咨询更差。在同样的时间内电话咨询的效果趋中,还算过得去。而QQ咨询有时候效果非常之差都有可能,所以真心咨询,就用电话。北京地区的咨询者,可以考虑与咨询师面对面咨询!

 

6、咨询者经实习咨询师咨询后,若想更换其他咨询师,中心将不给予接受。

 

申请免费咨询的咨客,视认同如上条例,解释权归本咨询室所有。实习的四名咨询师也视认同如上要求。在9月还将继续补收更多的实习咨询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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