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时的他还在读高一,很青涩很单纯的岁月。才16岁的他喜欢上了大他16岁的她,她是他的语文老师,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骨子里透着一股温柔和才气,居然可以将枯燥的古文讲得绘声绘色,让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讲课的时候她经常灵机一动,联想起优美的古诗词,然后流利地默写在黑板上,为大家深究其韵味,待她剖析完问大家这诗美不美?全班陶醉地齐声大喊“美”,那时她的脸居然如绽放的桃花,格外明丽、灼灼其华。他欣赏她的才气,喜欢她温和的韵味,他时常在闲暇时静静地回味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爱上她了。
他记得她上课时讲到深宫的寂寞,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发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她说,这首诗是写行宫的宫女,直到白头,只记得曾经玄宗皇帝来过行宫,依稀记得当时玄宗的样子。多少年过去了,青春早已不在了,只是静坐下来谈笑一下,笑中有泪,也有辛酸。她说的时候很动容,感伤地直视前方。仿佛话中有话。他常见到她的女儿,和妈妈一样清瘦高挑。只是从来不曾见过她的老公,他听说她和老公一直不和,她老公去南方工作了,丢下她和女儿,只是每个月寄点钱来。这些年,她既要努力工作,又要照顾女儿,很是辛苦。还好一般情况下她都会很开朗,上课的时候,她的所有的幽默细胞都调动起来,充斥着教室的每一个角落,尽管与高中紧张枯燥的学风有点格格不入。
那个时候,他想,自己能引起她注意,跟她走得近些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拼命地学好语文。那样她才会重视他,他也才可能有更多的机会与她接触。课下,他买来《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还有唐宋八大家的散文集、四大名著。他知道她喜欢古典文学,他苦读自己所知道的著名的古文、古诗词,只为了跟她有共同话题。随着阅读面的扩大,他的语文成绩也在飞速前进着,直到每次大型考试他总是能在作文中做到条理清晰、引经据典、文采斐然,作文常常得满分,语文总是稳居全年级第一的位置。她经常把他的考试作文作为范文拿到班上阅读,供大家学习,别的班的同学也常常来找他借作文来学习。一年后,他当仁不让地做上了班上的语文科代表。
高三上学期,新的课程已经基本停止了,高三一年以复习高中知识为主,所以大部分是同学们自己看书做题,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带到课堂上问老师。那天的语文课上,他举手问问题了,最近他读了苏轼的《日喻》,其中有一句话一直不太明白。她看到他举手了,马上走了过来,然后缓缓地弯下身子,很认真地问:“什么问题?”他拿出原文,指着那句不懂的话问道:“苏轼的《日喻》里面有一句‘道可致而不可求’,这里的‘致’和‘求’怎么理解?”她看了看原文,想了想说道:“孙武说,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一味只是“求”胜利,就会失败。大致就是这个意思,明白了吗?”她的讲解很透彻,看来她对这篇文章已经有很深的领悟了,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不禁说道:“老师,你的解释真完善,你太厉害了。”她的脸一下子绯红了,不好意思的笑笑。
有一次,他在放学后的地摊上买了一本不知道哪一年的旧版的《红楼梦》,很有旧书的古色古香,只是很多字迹都模糊了。他请她帮忙校对,她很乐意地帮忙,记得读到“黛玉葬花”的那一节,她看着古书,一字字校对着,还低声读了出来:“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虽然这首诗她早已倒背如流,但是这次她依旧被诗句中的悲情感染着,竟然旁若无人的流着泪了。花了整整2个月的时间,总算校对完了。他表示非常感谢,她淡淡地笑笑:“兴致所在,乐意效劳。”
高三开始,她每周都会布置一篇课后作文,然后在周末之前由他收齐,交到她的办公室去。他很乐意做这样的事,甚至巴不得多一些迟交作业的同学,这样他就有借口多往她的办公室跑,多找机会跟她说说话,或者看看她整洁的办公桌。他第一次去她办公室的时候,她不在,他只看见桌上整齐地放着一堆堆试卷,在桌子的正中间是她和老公、女儿一家三口的照片,老公高大帅气、女儿笑容灿烂,而她则是满面的幸福,只是这张照片一看就很有点年头了。
有一次,他去找她交全班的作文。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到她很大声地说:“可是,无论如何总要有一个了断啊,现在你还是我老公,还是女儿的爸爸,你想想自己尽到了一个做父亲、做老公的责任了吗?我不想跟你争了,有什么等你回来再说吧!”然后他听见重重的挂电话的声音,伴随着她重重的叹息声。他知道,她肯定是和老公吵架了。她和老公感情不和好像已经成为校园公开的秘密了。他还是敲门进去了,看着她红红的眼眶,他放下了作文:“这是作文。”“好,放在这里吧!”她擦擦眼角的泪水,迅速调整了一下精神状态。他说:“老师,不早了,你快回去吧!哦,对了,我今天骑了单车,我托你回家吧?你坐后面怎样?”“你托我回家?”她很吃惊地问他。他很大方地摆摆手:“是啊,要是你是男老师,我是女学生,我载你回家会感觉很怪异。但是你是女老师,我是男学生,你怕什么?没人会说什么的。”她掩着嘴,破涕为笑。
她坐着他的单车的后座上,他踏着单车,感觉满天的阳光都撒在了自己身上,伴着微风,很是惬意。他随风鼓起的衣尾偶尔拂过她雪白的脸,痒痒的,但是因为有了清风,一切都变得那么舒服,她方才的伤痛已经缓解了很多。“老师,你喜欢曹植的《洛神赋》吗?”在前面骑车的他问道。“嗯,很喜欢。”
他边骑车边很认真地说:“我也很喜欢。我最喜欢的两句是‘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这两句就是描写人生状态的。仿佛、飘渺一转眼几十年就过去了,回头再看,人生又能留下什么?所以我一直很乐观,人的一生中,什么都不属于自己,除了心情。所以无论什么困难,心境才是最重要的。看开点,人生就那么回事。你说是吧!”
她有点惊讶地看着他的后脑,品味着他刚才的话语,他是在借机安慰她,是啊,人生短短几十年,何必为难自己。她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凝望着他青春的身影,她诧异于他对人生成熟的了解,也感激于他对她单纯的开导和帮助。
到家了,她跳下车,很多年没坐过自行车了,上一次还是在10年前,那时的她满怀激情地和现在的老公骑着单车,在整个城市溜达,她还记得当时青丝飘飘的感觉。那时,他们的感情还那么好。只是如今,感情和青春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到我家坐坐吧!我女儿正在家里写功课,你可以去教教她如何提高学习成绩。”她有点感激他之前的安慰,所以想邀请他上去坐坐。
她的家是学校分的房子,两室一厅,房子不大,但是被她收拾得异常干净整洁,虽然装修已经有点过时了,但是走进去,满是温馨的氛围,家里挂满了一家三口的照片,其乐融融的样子,虽然这些照片都有点年代了。她的女儿正在小房间里面做作业,听到妈妈回来的动静,很高兴地蹦跳地出来。她为女儿和他相互做了简单的介绍,她女儿很热情的拉着他的手说:“刚好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哥哥来教教我吧!”他很高兴地应允了。
后来他一有空就去她家辅导她女儿的作业,女儿乖巧单纯,也很喜欢这个哥哥。
有一天,她做完一道数学题之后,很轻松地笑道:“哥哥,你真好,比我爸爸好多了,每次我问爸爸数学题他都说他不会做。他是大学生,怎么会连小学数学题都不会呢?”
聊起了她的老公,他来了兴趣:“是吗?他为什么不愿意教你呢?”
女孩有点无奈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爸爸也疼我的,到了我5岁之后,他就不怎么喜欢我了,还老是打我,打妈妈,后来他就走了。这两年都没有回来过。”
他玩味的女孩的话:“怎么会呢?你爸爸只有你一个宝贝女儿,怎么可能不疼你呢?”
“是真的。有一次吵架,我听见爸爸说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说妈妈在外面有别人,说着说着还打妈妈了。”女孩较真起来,一脸的委屈。
他的心突地被触动了一下,她绝对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她一定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才会决定独立抚养女儿,自强自立,难怪他常常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一种莫名的伤悲和无奈。他还那么傻傻地安慰她说人生的仿佛和飘渺,他哪里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有太多风雨飘摇的情绪。那天离开他的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正好掩盖了他满脸的伤悲,他伤心是因为他知道了关于他爱的人的更多的不幸。
后来的日子,一如往昔。他仍旧悉心研究他钟爱的文章,准备高考,忙里抽闲去她家辅导她女儿的学习。高考如约而至,他最终如愿考入了省城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临别前,他托人将那本古色古香的《红楼梦》送给了她,他知道她最喜欢这样的古书,书里面还夹着一张贺卡,这次他大胆的在称呼面前加上了“亲爱的”三个字,那是他憋在心里很久都不敢说出的言语。贺卡的正文就写了四个字:祝你幸福!
读大学之后,刚开始还和她打一下电话,有时候是她接的,有时候是她的女儿接的,无不是惊喜的声音和温柔的问候。人生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渐渐和从前的人联系就变得稀疏了,给她的电话也慢慢变少了很多,不是因为不想念,而是因为不想打扰。
大一下学期,有一次回家,路经母校遇到了她的女儿,长高了不少,也变漂亮了,还是那样笑着拉着他的手说话:“哥哥,你知道吗?我爸爸回家了,而且现在对我和妈妈都很好。”
“他不打你们了吧?”他发觉自己还是那么关系她们,准确地说应该关心她。
“不了,爸爸带我去做了DNA鉴定,说我是他的女儿,他说以前他对不起我和妈妈,以后会好好弥补我们的,”女孩说着幸福地笑笑:“爸爸现在辞去了深圳的工作,也在学校当老师了。”
“我们一家人团聚了,妈妈说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女孩说得手舞足蹈的,划着大大的圆圈。
告别女孩,走在路上,他感觉很幸福,因为她终于幸福了,但是也有点小小的惆怅。他感叹,她就像是衣服,而他就是朝露,虽然有时候会朝露占衣,但是一遇到太阳,露水就会自动地散去。而她的老公自然就是那温暖的阳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她用DNA鉴定证实了自己的忠贞,哪怕这个过程有点侮辱,但是却是证明她的品德的最好方式。
不过,他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她,当初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他花了大量的精力打好了扎实的文学基础,使得他后面的高考很顺利就进入了自己理想的大学。读大学时报考了中文系,在大学里面的学习也是得心应手,成绩在全院都出类拔萃。因为她,他没有辜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也实现了自己的青春理想,使得他将来的回忆充实了很多。因为爱她,所以成为了她。想到这里,他心里充满了快乐,心情一下子豁然起来了。
他只有唯一的奢望:希望她在未来的生活中,会偶尔想起他这颗曾经那样晶莹剔透的朝露,回想起曾经他鼓励的话语,想想人生最本质的仿佛和飘渺,不要丢掉快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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