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生中,可能会认识各种朋友,这些朋友,有伤你心的,有让你绝望的,有让你头疼的,有让你心悦的...总之,交朋友就象炒菜时要放的佐料,酸甜苦辣麻,自己要控制好,梢有不慎,就会自己受罪!
我一向相信我对朋友不错,我会在过年过节主动打电话给他们,也会主动发消息,我会在大家吃饭时主动掏钱包买单,这样的朋友,就算是N年不曾见过面的,我也会这样做.我有钱的时候,他们开口,我会借钱给他们,还和不还,那是他们的事,如果不还,那么这样的朋友也就只有一次向我借钱的机会.朋友聚会,那些装着姿势准备掏钱包买单,而半天摸不出钱包或者说钱包忘记带了的,一次也就算了,时间长了,也就没有再聚会的必要了.
钱是用血汗换来的,日久见人心!
朋友要讲义气,但是义气过头了,会让自己倒霉!
这些年,我如周华健唱的: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在风雨中自然认识很多朋友,有真心的,有虚心的,有商业上的,也有身边的.
身边的朋友,以同事居多,所谓同事者,人们说,不必用心交往,点头微笑即可.而我却以自己的做人风格,无微不至的和朋友相处,和同事相处.可2004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完全让我改变了对朋友的定义.
在集团工作,偶得人心,虽有5000多人的集团,但认识我的人和我认识的人,却是很多.由于经常出差,也认识了不少公司的司机,所谓司机,我总是不把他们当成最低的人,因为我相信,他们的人生目标就象他们开车一样,永远是看着前方的.因此,之前和那些司机出差,我总是在吃住上照顾他们,还买些烟给他们抽.然而,时间长了,他们有的习惯了吃,习惯了抽,便来者不拒了.我却一直很快乐的和他们相处着.
最年轻的一个司机,和我一样,没有结婚,因此我们交谈间没有代沟,关系自然好了起来.人称他小马...小马长得很帅,经常换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们,都很靓丽.
2004年9月31日,弟弟从天津来到江苏,准备和我去上海玩,那天晚上,小马和他女朋友小丽,到我住所玩.直到10月1日凌晨1点多,小丽打车准备回家了,她下去不久,突然打电话上来给小马说,下面有小流氓拉住他不让走.小马很冲动,他让我们一同下去,弟弟却对这样的事情很敏感,因为他多年之前也经常接触象那样的流氓.于是他提起我的菜刀,准备下楼.我却拦住他说:这里治安很好,没事的!弟弟就顺手抓了一把小水果刀.我们一同下去了.
走到公司大门口,发现小丽独自一人站在马路中间.小马问她是什么人拦她,她却说刚才的人把她手机抢过去,拨通了一下那群家伙中的一个手机号码后走了.于是小马很怒,把小丽手机夺过来,拨通了对方的手机,很自信的说道:
"你们过来!"
电话通结束不到2分钟,那些家伙过来了,问刚才是谁打的电话,小马说:
"是我......."
话音还没落,跑过来的三个小混子,朝他头上脸上,猛的煽起了耳光,小马被打后,小丽哭了.我和弟弟开始站在一边看,看到他被打,我为了出于义气,便抓住一个家伙,用拳头狠狠的往他耳朵揍去.那小家伙,抱住头蹲在了地上.另外一个人上来打我,我们在微弱的灯光下单挑.他一动,我便抬腿踢他,再动,我再踢,蹲在地上的那个家伙,吓跑了,去打电话叫人了,我们没有理会,和我单挑的那家伙,我们却热火朝天的决斗起来,另一个家伙,和小马在打,小丽见势不妙,抓住小马的手跑了.弟弟却一直在旁边看......
等小马走后,那三个家伙就上来围住我打,我忙不过来,弟弟说时迟,那时快,他跳过来,一个飞腿,踢到了一个家伙的肚子.我正要过去帮忙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背后有人攻击我,原来打电话的那个家伙找了一群人,大约五六个,往我这边扑了过来.其中一个朝我鼻子上亡命的一个拳头,我鼻子"扑哧"一声,喷血了,我当场晕倒在地.
其他的人,全部围过去打弟弟了,我看到全部是拳头和脚,如雷雨般向弟弟砸了去.我从地上爬起来,冲过去,又抓住其中一个人的耳朵,此时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打,我用力的咬了一口...只听见"妈哟"的一声,那家伙的叫声,分散了打弟弟的人,弟弟终于从人群中露了出来.人分散后,弟弟掏出了水果刀,大喊:
"老子捅死你们!"
这声音,把他们吓退了几步.刚好公司大门口旁边,有很多自行车,其中一个家伙,抓起自行车向弟弟砸过来,弟弟用手挡开,另外一个人向弟弟扑过来,弟弟握紧水果刀,朝肚子上一刀捅了过去........
弟弟后来描述,他捅过去后,将刀抽回来,突然吓出一身冷汗,因为他手里的刀没了,只剩下刀柄......弟弟以为,他把刀捅进了那畜生的肚子里了,后来才知道,那家伙幸运,弟弟也幸运,刀捅到了那家伙皮带上,总之,他们是被弟弟的疯狂吓退却了.
此时似乎有多了几个人,大约10人,全部向我的方向攻击过来,我已经没有了力气,他们每个人往我身上踢一下,我就朝前走一步,再踢,我再走.
其中一个"大哥"骂道:
"MD,你敢打我弟弟,还咬他耳朵,你想死啊!"
他话一落,他家又上来继续踢.
弟弟见状,以飞也似的速度,跑到我楼上,提了菜刀下来了.我那时候,已经被彻底打软了,连向前走力气都没有了......任由他们踢打,也不敢换手了,因为,多年没有锻炼的我,加上10多个人的怒目而视,我又想起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话来.
弟弟下来的时候,他们一群人,正打结束,准备上出租车,弟弟拿起菜刀,追着出租车,大有重出江湖之势,准备"大开杀戒".......可是,追不上车了.
我此时已经满脸是血,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房间,往镜子一照:天呐!我的右眼被大出血了,白眼珠全部没有了,变成了红色,鼻子依然在喷血...
弟弟抓起菜刀想砍下马,因为弟弟说,他上去提菜刀的时候,小马正在我楼下的台阶上歇气.弟弟说:
"你太不够意思,我哥在那边被人家差点打死了,你却在这里歇凉?"
弟弟当时碰到他,也没有时间跟他计较,因为我正被打着.回到住处,小马也跑了进来,他女朋友一直抚摸着他被煽过的脸庞.弟弟看到这情况,也不顾身上的疼痛.准备打小马,我拉住他说,算了,这是我们运气不好!
当晚,我们去了医院,看了我眼睛,看了弟弟身上的伤口.那天夜里,我们一直没有入睡,真担心那些家伙来把我房间烧了......
10月1日,举国欢庆,我和弟弟带着伤痛,到了上海,因为10月2日我要去香港,本来要好好陪弟弟玩一下的,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到大上海.而我们没有选择去玩,在宾馆里,昏沉沉的睡到10月2日中午.国庆节,晚饭都没有吃,因为身上太痛了...难以入睡!
我去香港出差,参加INTERSTOFF FABRIC
FAIR,很多客人见到我的眼睛,红红的,他们说象太阳.我老板问我是怎么回事情,我说吃饭不小心,被筷子插到的.因为我担心这件事情被他们知道了,对我印象不好,那时候,我的事业才刚刚起步!
我从香港回来后,小马继续和我好,他整天兄弟长兄弟短的称呼着,而我,选择的却是远离他,这样的朋友,不配做兄弟.因为打我的人,恰好是他女朋友的同学,而我和我弟弟,吃的是哑巴亏!
回来的日子里,小丽曾经道歉过,她说,他同学们喝酒多了,让我不要再找他们麻烦了,我选择了沉默!
弟弟那些日子,很愤慨,他打电话警告小马说:
"我哥如果掉一根汗毛,我这几年就算白退出江湖,因为我会选择重出江湖,把你们搞到死!"
弟弟的话,是愤怒的,因为我知道,他不可能会象当年那样不懂事,他艰难的从偏僻的地方,走到北方大都市,独自创业,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事而误了他的人生前途!
但话又说回来,我们兄弟俩,谁有事,都是患难以共的,因为-----手足情深!
所以,每个人朋友可以不相信,朋友可以出卖,但是父母兄弟姐妹和自己的亲人是绝对不能出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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