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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最大力量,既可在完成比赛动作的过程中测定,亦可在完成与比赛动作接近的动作中测定;既可在动态条件下测定,既可在静态条件下测定。肌肉的动态评定和静态评定都有不足之处。用完成最大负重量的动力性练习评定运动员最大力量的不足之处在于,随着肌肉工作时关节弯曲角度的变化,肌肉工作的力量也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因此,评定的结果并不十分准确。而采用静力状态的手段评定运动员的最大力量,对周期性运动项目意义不大,肌肉在静力状态下测出的最大力量即使很高,也不意味着运动员比赛时肌肉在动力状态下也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况且用静力练习仅仅只能评定在某一静止姿势的力量,并不能代表整个动作过程的力量。评定运动员最大力量较为理想的方法是,测定肌肉等动练习时的最大力量值。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当器械以各种不同速度运动时都可以表现出最大力量。
评定运动员最大力量时要注意:根据专项特点制定不同的评定标准;测定工作肌群的最大力量时,还要重视对对抗机群最大力量的评定;在评定伸肌最大力量时,还要重视对屈肌最大力量的评定;既要重视对局部主要运动环节的最大力量的评定,又要重视对整体最大用力效果的评定,后者对运动成绩有更大的影响。
对少年及一般运动员力量评定可采用握力、背肌力、屈臂悬垂、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及俯卧撑等指标。
快速力量的评定
快速力量的大小,通常可采用动力曲线描记图分析评定。例如下肢蹬地力量或上肢击打力量的动力曲线描记图。通过计算快速力量指数也可评定快速力量。
快速力量指数 = 力量的极值/达到力量极值的时间。
在周期性运动项目中,也可通过各种形式的速度综合测定来评定快速力量。如周期性运动项目的出发和加速段的时间(游泳:从发令到10米的时间;田径短跑:从发令到30米的时间;自行车:从发令到50米的时间)。
爆发力的评定
前面所介绍的评定快速力量的方法都可用来评定爆发力。但运动员在做爆发力练习时,所用的力量是不遗余力的,所用的时间是最短的,所以评定爆发力多用爆发力指数为指标。
爆发力指数 = 最大的力量/用力时间。
相对力量的评定
相对力量是指运动员每公斤体重所具有的最大力量。所以其评定可在对最大力量测定的基础上进行,用运动员体重去除最大力量便可以计算出该运动员的相对力量。
力量耐力的评定
对力量耐力的评定多采用多次重复完成比赛模仿动作的方法,根据运动员重复的次数进行评定。这种方法要求测试动作的运动形式和神经肌肉工作方式的特点都与比赛动作接近,如自行车运动员在功率自行车附加阻力的脚踏上蹬踏;划船运动员在专门的力量练习器上划桨;田径运动员在活动跑台上走、跑等,也有人提出用力量耐力指数来评定运动员的力量耐力,力量耐力指数等与练习器械的阻力(公斤)乘以动作的次数。即:
力量耐力指数 = 练习阻力 × 重复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