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睾酮其主要作用是维持男子性功能和副性特征、维持雄性攻击意识,同时还刺激组织摄取氨基酸,促进核酸与蛋白质合成,促进肌纤维和骨骼生长,刺激促红细胞生成素分泌等。由于睾酮可以促进机体的合成代谢,促进肌肉和力量的增长,因此被某些运动员作为兴奋剂使用。
由于体内自身合成的睾酮和睾酮制剂中的睾酮的分子结构完全一致,其质谱图也完全相同,因此用常规的质谱仪难以区分体内自身合成的睾酮和睾酮制剂中的睾酮。同时,运动员个体之间,同一个体的不同时间、不同的生理状况之间变化较大, 尿样中的睾酮浓度可以从1ng/ml—100ng/ml以上的范围中变化,因此也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浓度指标来进行判定这个运动员是否使用了睾酮制剂。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使用睾酮制剂是难以被查出的,使得睾酮成为很多运动员的首选兴奋剂。
经过很多学者的多年努力发现,尿液中睾酮和表睾酮的浓度比值,即我们通常所说的T/E比,有3个明显并且稳定的特点:
1)在正常运动员的尿样中T/E比相对比较稳定,一般运动员的T/E比小于5.6,而T/E大于6则可能表明运动员使用了睾酮制剂。
2)在不同个体的尿样中,该比值分布比较集中,T/E比分布的统计呈现偏态分布,统计中位值是1.1。
3)如果运动员使用外源性的睾酮制剂后,该比值会出现明显变化。
根据国际上对于睾酮检测取得的科研成果,国际奥委会在1983年设定当T/E比值大于6,就认定为该尿样阳性。1992年国际奥委会修改为当T/E比值小于6,认为该尿样阴性, T/E比值在6~10之间,需要追踪调查,当T/E比值大于10,认定为该尿样阳性。1994年开始,国际奥委会制定规则,所有T/E比大于6的尿样都要进行追踪调查。而在2004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规定更为严格,对尿样T/E比值大于4的运动员都要强制进行追踪调查,以确定该比值是否由于病理或者生理原因所致。
在规定了T/E比的阈值后,又有一部分运动员在使用睾酮制剂的同时,还同时使用表睾酮制剂作为掩蔽剂,以保持T/E仍然小于规定值,来逃避兴奋剂检查。为此,国际奥委会规定了尿样中表睾酮浓度的上限为200ng/ml。目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技术文件也沿用这一阈值。
从开始实行睾酮T/E比超过阈值的追踪调查起,如何对睾酮以及表睾酮追踪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就一直成为解读检测结果,判定阴性或阳性的关键。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技术文件规定当尿样常规检测中T/E比值>4;睾酮或表睾酮的浓度>200 ng/ml时,就要对该尿样应进行同位素比质谱检测。同位素比质谱是一直非常先进的检测手段,可检测睾酮、表睾酮、雄酮、雄烯二醇、脱氢表睾酮或其他睾酮的代谢产物。
从1999年开始,国际奥委会确认同位素比质谱的检测结果可以为检测内源性睾酮类提供结论性数据。同位素比质谱原理比较简洁:运动员尿样提取物经气相色谱分离后的流出组分通过燃烧炉时,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瞬间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水被除水装置去除后,仅二氧化碳通过分流装置进入质谱仪,质谱仪可以记录其不同碳、氧同位素的质荷比。当使用睾酮或者睾酮前体制剂后,睾酮或者睾酮的代谢产物的δ13C‰值将会和制剂的δ13C‰值比较接近,而体内一些和睾酮代谢没有直接关联的其他内源性的物质如胆固醇、孕烯二醇、孕烯三醇等δ13C‰值(作为内部标记)不会受到影响,因此,这些物质的δ13C‰值会和睾酮及其代谢产物的δ13C‰值产生显著差异。
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规定,当睾酮或其代谢产物的δ13C‰值和胆固醇或孕烯二醇或孕烯三醇的δ13C‰值的比值大于或等于1.15时,认为该睾酮或其代谢产物有外源性来源,而定为阳性。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技术文件(TD2004EAAS)规定,如果睾酮或其代谢产物的δ13C‰和作为内部标记的δ13C‰的差值在3个δ13C‰值或以上,或者,睾酮或其代谢产物的δ13C‰比-28‰更负,说明该检测到的睾酮或其代谢产物有外源性来源,而定为阳性。
这种方法的准确性高,基本上可以排除假阳性。例如我国一名著名乒乓球运动员在兴奋剂检查中,其尿液中表睾酮浓度超过200ng/ml。为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追踪调查,并在不同实验室用同位素比质谱对其尿样进行检测。最后的结论是其表睾酮为内源性表睾酮,排除了其使用兴奋剂掩蔽剂的可能,防止了对运动员的误判。
在雅典奥运会前夕,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一个技术文件开始生效。该技术文件规范了判定内源性类固醇阴性阳性的技术要求,其中第五条规范了对追踪调查数据统计结果进行评判的标准。当男性运动员的追踪调查T/E比值的变异超过30%,女性运动员的追踪调查T/E比值的变异超过60%时,认为超出正常人群的内源性T/E比值的变异范围,暨应当进行追踪确认分析。
睾酮检测的判定标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演变的。随着检测手段和人体生理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更新,其判定标准也是会不断发展改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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