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流浪了半辈子的我以为注定是颗蒲公英了;谁想有了女儿后,每天就想弄个蜗居与女儿厮守。有了蜗居不能坐吃山空吧就干脆在蜗居边用女儿的名字开了个小店,有点我们小时候70年代“小合作社”的意思:小店从面包到水,罐头,干货,咖啡比萨,样样俱全;边上是个小酒吧,没人时就自己喝,有人时就海阔天空。装修前请风水先生看过,说还不错。我们生活俭朴,挣钱够花就行,不赔本已经很知足。于是就守着女儿安心过日子,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没做过生意开始很辛苦,天没亮就背上女儿进货开门。
做熟了,就找了个司机进货,两个机灵些的女孩子看店,换了几个保姆后找了个大学毕业的年轻女孩子带女儿,我晚上看酒吧,于是有一白天的时间陪女儿。
有了小店后养成许多已经遗忘了的好习惯:每天黄昏酒吧开门,夏天客人来得晚,我就一本书一杯啤酒坐在花园里看书。看完儿童心理学书后,在地摊上掏到一本三毛精选。二十年前正是在那所北京高门槛的管教极严的女子中学的课桌下偷读完所有三毛著作,这才有了我之后的流浪生活。
而如今真的千山万水走遍后,落脚在闹市边上的安静小镇,住进了梦想中的大坡屋顶的阁楼,装修成森林小屋,梁上掉了个秋千,在上面一晃一晃的喂奶,现在女儿已经自己坐在上面摇摇了。再次拾起三毛的书,写书的人已化为尘土,她的足迹已被我踏遍。读起她的故事,象在和老朋友聊天,聊同行过的路,隔着阴阳。已经有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的沧桑,于是本来已经隐居的心情又蠢蠢欲动了,这次要带上女儿。
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三毛,不过我比她幸运,我有女儿,所以我绝不会选择放弃生命,我要带她千山万水走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