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来,计划生育刚刚实行的时候,政策实行之严厉,是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只要超生,镇公安局的汽车就会等在你家门口,等待触犯政策的人的出现,如果没有及时回来接受处罚,就会立刻逮捕其父母或兄弟姐妹,关进监狱;如果家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抓得人,并且在规定的时间没有返村接受惩罚,就会动用推土机推倒这家的房屋,这种情况是十分常见的,而被抓到监狱的人,经常要忍受挨打和饥饿。
但是,几年之后,政策执行起来就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也许是实行市场经济的缘故,一切的行政处罚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经济处罚;处罚的时间也从事前防范转变为事后行为。只要你被知道怀孕了,是超生,派出所也会通知你接受处罚,但是,基本上的应对策略是:到远处的亲戚家把孩子生下来之后回来。派出所就只有罚款,根据这家的实际生活状况确定处罚水平,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这种政策的示范效应就是,没有一个家庭不是超生的,基本上每家都有2个孩子。我想,这种超生一个孩子的现象,可能更加反映农村的实际情况,也可能是政府认为这样做符合农村的实际状况,如果这样,政策执行也显示出一定程度的人性化。
为什么这么说呢?现在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基本没有建立起来,老人的养老基本依靠自己的子女尤其是男孩子,如果只有一个子女尤其是女孩,老人的晚年基本都比较可怜,而有男孩的家庭,养老问题的压力相对减轻。每一个家庭都希望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这样将来婚姻的压力也会降低,生活水平就会相应得到改善。
也许,计划生育政策,在我们的农村成了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