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芙蓉姐姐到天仙妹妹,从二月Y头到国学辣妹,一系列网络人物的崛起和沉沦,为我们这个娱乐时代增加了不少饭后的谈资。虽然,有无数的人对他们的表现破口大骂,但是,都没有挡住她们成功的步伐。
也许,我们不承认,我们在埋怨的同时,也在享受着她们带给我们的感官娱乐和刺激。
“原罪”本来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指一些发家的企业家原始积累的不合法或不光彩,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违反大多数人道德的。我想借用到这里,表示一些娱乐明星的起步充满非议和非道德性。
网络的出现为许多人的迅速崛起提供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便利和低成本,这些不断出现的网人物就为我们做出了例子。她们的崛起都有一些特点,就是借助网络平台,利用自身身体或公认的不允许恶搞人与事作为可利用的辅助,在一片非议中迅速崛起。
她们希望的就是被骂,被传播,被非议,从而达到迅速提高知名度的目的。
但是,这样的出名非依靠本身才能出身,往往具有非长久性,也许,我们今天还在破口大骂的,明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或有了新的目标。
这就是娱乐,这就是网络,不管怎么样,只要没有完全打碎社会道德底线,可以为我们带来刺激,为什么不可以宽容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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