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保险”真能保卫爱情吗?
文/陈潭
11月11日,被很多人戏称为“光棍节”。许多单身男女都希望在这之前摆脱“单身”,进入婚姻殿堂。而为了让“爱情”有一定的经济保障,许多夫妻选择投保“爱情保险”。(11月11日《中国保险报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进入婚姻殿堂情侣们的最美夙愿。然而,现实并非如诗歌般那么美妙,这个时代充满太多的诱惑和欲望,婚姻的维系基础越来越脆不可堪。新婚姻法的出台,更打破了许多既定成俗的婚恋模式,弱化了对女性这一弱势群体的保障。因此,很多夫妻尤其是女性越来越关注“爱情保险”,希望用这种方式保卫自己的爱情。
从一定程度上说,“爱情保险”的出现,提升了女性普遍缺失的安全感。因为从保险制度设计层面来看,这类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女性。其卖点在于,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以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也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
“爱情保险”真能保卫爱情吗?其实,看似美好的“爱情保险”,从根本上并不能给爱情上道保险的枷锁。因为婚姻的维系基础是感情,即便保险制度设计的再合理,只要感情出现了问题,婚姻照样会出现危机。退一步说,即使“爱情保险”能捆绑住夫妻,但这种捆绑只是物质层面上的捆绑。
事实上,所谓的“爱情保险”,只是一份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它只是一份借助人们对婚姻的焦虑心态,披着爱情外衣的保险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说,“爱情保险”只是为女性营造虚幻的安全环境。它仅仅保障女性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与保障爱情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归根结底,爱情或继续还是死亡,只能靠自己。夫妻双方与其把爱情维系在一张保单上,倒不如把更多的时间放在感情的交流上。要知道,“爱情保险”保的不是爱情,只是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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