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你,你搬出去!老年人有权拒绝和驱逐不孝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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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你,你搬出去!"老年人有权拒绝和驱逐不孝子女,
河北老年人权益法六大亮点,
2018年12月1日实施,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8年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共九章六十条
,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亮点,老龄事业纳入财政预算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第二亮点,夫妻互有扶养义务
《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其与配偶分开赡养。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与配偶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三亮点,子女应常回家看看
《条例》规定,赡养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因工作、身体等实际情况无法经常看望的,应当安排其他家庭成员以及亲友、邻居定期看望,或者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与老年人保持联系,关心、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四亮点,对“啃老族”说“不!”
《条例》规定,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老年人有权要求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迁出老年人自有的房屋。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第五亮点,子女护理老人可以有假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收住制度,免费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第六亮点,为老人提供全方位便利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服务,医疗卫生、公交、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金融等服务行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提供优先和便利服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与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老年活动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老年活动场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因地制宜,开辟老年人活动点。
颁布的《条例》,将草案中人们热议的有关独生子女护理父母享受假期的条款扩大到了所有赡养人,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照顾的条款未有明确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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