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学生弑师案,给人生上了重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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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彦辉,心理师
听闻沅江三中鲍老师被学生罗某杰刺死的消息,人们一片愤慨。杀人是最恶劣的犯罪,当处最高刑罚,更何况被害人是培养凶手成才的老师?弑师案再次发生,让人感觉到目前教育问题的严重性,从中分析获得一些启示,正是我们迫切需要的。
不要忽视冲突
在本案中,鲍老师让同学写观后感,罗某不想写,鲍老师说不想写就转班。这里的转班就是从他们的优秀班,转到普通班,或者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走人”。如果仅此毫无语气表情的对话,就让罗某起意行凶的话,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因此,二人在这番对话时,可能发生了较大冲突,才导致悲剧发生。
鲍老师带着罗某的高三班,我们都知道现在的高三生为了拚高考,压力都很大。校长压老师,老师压学生,老师们对学生少不了一番番苦口婆心的劝导,“激励法”、“警告法”、“激将法”等等,甚至不乏一些刺激较强的语言,这都容易导致师生之间的冲突。
鲍老师与罗某之间发生了怎样的冲突,我们暂时不得而知,只是认为,不应忽略冲突这一环。没有冲突就不会激惹,也就不会有血案。除了对罗某弑师之罪谴责之外,我们还应该反思一下老师们在与学生交流中,如何避免冲突。
不是题外的重要启示
有个成语叫“交浅言深”,有人认为,人际交往中最大的忌讳在于交浅言深。什么意思呢?就是交情不深,说的话重。事实往往是,一个人认为与对方很好,交情不浅,于是说的话比较重、比较深。殊不知,对方并不这样认为,在他的眼里,二人的交情并不那么深厚,但你说出的话比较重,就让人无法接受,甚至产生忌恨。试想,这样的忌恨积累多了,又得不到很好的释放,就容易引起冲突。
这也与心理学上的人际边界说不谋而合。人际边界说是指,人与人之间都有一定距离,有距离就有边界,不宜跨越边界,过分干预他人的事情,否则就会引起他人的不满。
在师生关系上,非常容易出现这种跨越边界的情况,老师对学生说话重一些,甚至不乏刺激自尊的话。一般来说,大多数学生都能理解和接受,即使一时不接受,也能理解老师的目的是为自己好而不发作。但对于极端的学生来说,就容易引起积怨。事实上,据心理疏导工作实践来说,我们接触过不少学生的咨询,就是他们对个别老师不良做法的不满,言语中透出愤恨和杀机。当然,这样的学生找到我们,我们给予耐心分析、疏导,最终化解了危机。但对于一些偏激的学生,以及没有得到有效疏导的学生呢,就容易走向极端。
无论初三也好,高三也罢,毕业还是心理上不太成熟的孩子,自尊心强,心理又脆弱,在做他们工作的时候,万万不可出言太重。一般情况,老师会认为自己是老师,有责任和义务去要求和督促学生,对一些学生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但这些都是“交浅言深”的表现,也是超越边界的表现。
老师是什么
老师是什么?老师是教授知识的职业人。那种“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观念早已不存在了,老师不是灵魂的工程师,也不该是灵魂的工程师;不是春蚕,也不是蜡烛,就是平常的知识传授者。老师的地位要日益回到他正常的位置上来。但有些老师,尤其是初三和高三的老师,容易替学生的未来着急,这一着急,就容易言语过重,引起冲突。所以,避免师生冲突,需要老师们重新认清自己的身份和位置,说该说的话,做该做的事,避免为寡人担忧。
事实上,人们对要求严的老师是怎么看待的呢?是不是认为这样的老师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呢?恐怕不都是吧。甚至有的学生明确说,这样的老师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升学率,为了奖金。看看,很多东西产生了误解和分歧,也许在一些老师看来是为了学生,而学生则认为你是为了奖金,为了名誉。这就是“交浅言深”的问题,也是超越边界的问题。教育学生的原则是谆谆善诱、诲人不倦,大忌就是言语刺激、伤害自尊。
结语
为了避免盲目推测,我特意将沅江弑师案和交浅言深的反思分成两部分来说。谈交浅言深和人际边界问题,并不是特指鲍老师就是这样的情况,而是说,交浅言深和人际边界问题,是从这个案件引发的思考,或者说是联想开来的思考。
凡事一分为二,从罗某的所为,我们反思到教育制度、育人得失、素质教育、个性成长、心理压力的排解等等问题。但从老师的角度上说,跳出单纯对凶手的谴责,做一些深层反思的话,或许对我们的工作和人生更有益处。这不仅是对同学,对老师,对每个人都是重要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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