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益,不要怕宣传,越热烈越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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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分类: 心看天下 |
结识一些做公益的朋友,常有矛盾心态,如果请媒体的朋友来报道,就有吸引眼球,公开作秀之嫌;如果不请媒体,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减小,对公众和社会风气的带动作用就小。
这种心态与中国人一贯的低调传统有关,做人要低调,做事不张扬,做了好事不留名等观念深入人心。但随着时代发展,情况在变化,形势与前大不一样。现在有一种说法叫“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就是新形势变化的有力写照。
社会需要正能量,社会需要公益助人事业的发扬光大,这怎么能离得开宣传报道。如果有一些正常的宣传报道,或者说自我宣传,就说是炒作、作秀,那岂不是固步自封?这是传统固有观念对正常公益行为的压制和打击,必将束缚公益事业的手脚,必须给予澄清,让更多媒体包括自媒体,都来关注宣传公益事业,让公益事业堂堂正正,让做公益事业的人挺胸抬头。
今天看到燕赵晚报上一则评论,题目是《做公益不张扬应是社会常态》,认为把公益事业做的浩大一些、大张旗鼓一些,不符合公益活动的本色追求。
对此观点,本人极不认可。为什么公益事业就不能大张旗鼓呢?难道悄无声息才是公益事业的本质追求吗?
公益事业要发展壮大,首先要脚踏实地做实事,接下来还要大张旗鼓搞宣传,这样才能扩大影响力,弘扬正能量,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公益事业当中来。试想,如果做一次公益活动,宣传不足,甚至不宣传,这样温暖人心的事情又能感染几个人,传递几个人?
当然,做公益事业,也有想因此而追逐名声的。这种情况,我们也要怀着开放的态度来看待,他主观上在追逐名声,这是善名声,又有什么不好?客观上,向社会提供了帮助,向弱势群体提供关怀,又有什么不好?总比那些什么都不做,还指三道四的人要好一千倍一万倍。
当然,做公益活动,一定要注意不要无意中侵犯受助人的自尊,更不要无意中形成侵害受助人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说人非圣贤,思想境界也不可能都达到特别的高度,肯定有差距,但这个差距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有做公益事业的心,这个方向是对的,就足以获得鼓励。即使运用媒体炒作一下,作秀一下,又何必指责打击?相反,只有给予鼓励,才能强化其做公益事业的行动,才有机会使更多人在公益事业中,获得对人生对社会乃至对公益事业全新的认识,并不断获得更高境界的提升。
该宣传的要宣传,该张扬的要张扬,对公益事业来说,我们欢迎更多的宣传,因为那样说明我们有宣传的实际行动;我们欢迎更多的张扬,那样扩大了宣传和影响,感染了更多人。让公益事业活跃起来,热烈起来,不怕大张旗鼓,不怕锣鼓喧天,越活跃、越热烈,我们就越受感动、越精神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