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不让用了,要它干嘛?
(2014-05-01 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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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心看天下 |
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国家工商总局说,“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为避免一些品牌用“驰名商标”误导消费者,才这样限令的。
热议,驰名商标是为了保护品牌的,如果不让用,怎么起到提醒作用?如果连提醒作用也没有,又要这个驰名商标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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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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