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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郭春晖案开庭审理
文:王彦辉(邢台飞扬心理健康中心)
2008年3月7日上午,在郭春晖烈士牺牲一年零六个月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伤害郭春晖案。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审理持续三小时零十分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后择时宣判。
当日早上8点50分,法庭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出席法庭审理的有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书记员;两名公诉人;郭春晖的父亲在原告席上就座,以及原告代理律师;三名被告的代理律师及一名法庭指派律师。由于三名被告属少数民族,语言不通,法庭特意指派了专门的翻译人员。
9点整,三名被告被带上法庭。公诉人和原告方围绕第一被告在邢行窃遭到郭春晖等人抓捕时故意行凶伤害,造成郭春晖死亡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要求判处被告死刑并附民事赔偿。同时对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故意包庇和转移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指诉。被告方在辩护中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故意,并愿意向法庭认罪。被告代理律师在辩护前均对郭春晖烈士见义勇为的行为表示敬意并向家属表示慰问。被告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中还就被告少数民族的身份表达了减刑请求。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接受调解。
12点10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后择时宣判。旁听群众对没有当庭宣判有些失望,但签于案情较为复杂,多表示理解,旁听秩序良好。
来自各界的近百名群众参加了旁听,其中包括郭春晖生前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邢台正义之师成员以及其他群众和网友。郭春晖的母亲和妻子也坐在旁听席上参加了整个审理过程,但没有看到郭春晖的遗腹子“小承志”。
(作者免责声明:本文如违反法庭审理有关规定,作者在得到正式告知后第一时间进行修正处理。)
附:郭春晖生前系中钢邢机职工,双耳失聪,2006年9月18日,在邢台市街头抓捕行窃分子时遭遇暴力反抗,受伤后医治无效,光荣牺牲,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9月29日,邢台市民十里长街送别英雄。中央电视台11月13日中午黄金时间的《共同关注》栏目播出邢台英雄郭春辉的事迹《一个人感动一座城市》。中央电视台2006感动中国候选人之一,2006十大感动河北人物。2007年9月23日郭春晖烈士骨灰安放在邢台南宫市烈士陵园。
郭春晖烈士骨灰安放记: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eed08701000b7f.html
哀思无限悼春晖:
http://blog.tom.com/feiyangxinli/article/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