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万寿古寺佛教青年会章程(暂行)
(2010-09-29 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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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万寿古寺佛教青年会心廉法师章程(暂行)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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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万寿古寺佛教青年会章程
宗旨
通过各种活动学习佛陀之教化,使年轻人认识佛法之真谛,获得身心与智慧的益处,提高生活佛陀之教化,让更多人质量,弘扬佛陀之教化,让更多人能够接触佛法正信佛教,促进社会和谐。
会务范围
本会举办之任何活动,皆以不违背佛陀教义及不涉及政治思想为原则。本会经常邀请大德或学者指导会员对教理的研究及修持的方法,及邀请社会贤达或专业人士到会演讲专业知识。参与及兴办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宗教及其他公益事业。办各类适合不同阶层之文娱、康乐及佛教活动。
会员及会籍
会员——凡龙门年龄在十八岁或以上,不分国籍、性别皈依弟子均可报名加入会员。
退会,恢复会籍及开除会籍:
退会——任何本会会员欲退会,必须用书面通知本会。待获正式批准及办妥一切退会手续后,始可正式退会。
恢复会籍——任何已退会而欲申请恢复会籍者,须从新获得协会批准,其手续与新申请入会者相同。
开除会籍——在任何下列情形下,本会有开除有权开除任何会员之会籍,该会员违反本会会章,推行未经董事会通过之活动,或冒用本会名义做有损本会名义之行为。
各会员之义务与权利
义务——遵守本会会章;服从会员大会及董事会之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及协助推行本会举办的一切活动。
权利——分享本会提供之所有福利设施;若参加收费之活动,可获得比非会员较低收费的优待;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本会组织
导师——本会隶属万寿古寺,邀请寺内贤德者为会务导师,知道本会推行一切佛教活动及提供建议等。
邀请程序——由委员会提名经会员大会通过。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之组织,其职权包括:订定及修改本会章程。于周年会员大会或特别会员大会检核及通过工作年报,财政年报,财政预算或任何特别事项。
以下领导机构人员属暂代,正式人员需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导师:释心廉
会长:隆藏
副会长:仁均、章卫文
秘书长:仁雄
副秘书长:仁慈
组织委员:仁锦
组长:悟华、隆根、仁锋、仁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