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管上访人员
(2009-12-28 2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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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李蕊蕊看管上访人员杂谈 |
今天无意中在一篇说上访人员被强奸的报道里看到了题目上的这个词汇,是检察院的抗诉书中说的:“徐建利用其看管上访人员的身份,在多人居住的房间里强奸李蕊蕊。”关于这件事情,我早就网上看见过,但是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但是今天看到“看管上访人员”这个词汇却让我有些费解。难道上访人员还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看管吗,我在google上输入“看管上访人员”,才发现此类的文章很多,许多地方政府都成立专门看管上访人员的机构,或者是雇佣人员拦阻和看管上访人员,并由此衍生了一个行业,就是有地方政府买单的专门看管上访人员的一个灰色产业,这个产业里,那些闲散人员,老上访人员,地痞流氓等等变成了由地方政府支持的一个权力群体。这个权力群体一方面有着不菲的固定的收益,此外又有着政府默许的对上访人员生杀予夺的权力。
知道了这些,觉得自己似乎缺少远见,丧失了许多机会和商机。因为在京城做律师的缘故,经常可以狐假虎威的接触到老家的一些官员。记得多年以前,有老家来上访的一些人找到我,希望我能给提供帮助,我后来请他们吃了一顿饭,吃饭中间帮他们介绍了一些渠道。刚刚吃完饭,就接到了县领导打来的电话,问那些上访人员是不是找到了我,并责备我不应该接待他们等等,并且希望我能提供他们在北京的具体信息,进而许诺给我在老家的亲戚一些特殊的报酬等等。我当时很不成熟的给拒绝了,现在想想真的有些后悔,当时如果接受了,并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或许我会有一番别样的天地,毕竟我的老家是一个上访的大户,并且老家处于四省接连之处,一旦为老家的父母官做出点成绩,肯定马上名扬四省,这样的话,我的客户应该是源源不断的。此外除了享受各个地方政府给予的报酬之外,我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之便,给上访者提供一定帮助,并从他们那里获取一定报酬,同时把上访事件搞的更加复杂一些,更能让政府向我提供更高的报酬。
但我当时为啥就没有想到这些呢,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这个行业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并且有十分的规模了,自己要想跻身其中分取一杯羹估计没有那么容易了,想到此,叹息一声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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