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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江主席提出过以德治国的口号,众人多瞠目,我倒是以为这个提法是有些进步意义的。
因为我知道单纯的依法治国是行不通的,因为律法是外在的,是靠人执行并实施的。人依据律法来监督、约束并审判人,但谁来监督那些执法并审判人的人呢?有吗?即使有,谁又来监督这个人呢。有人说循环监督相互制约。殊不知这种循环和相互很快就是转化为循环并相互地不监督或者是循环和相互地配合着违背律法。况且,人所制定的律法有可以让律法本身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显示为公义呢?我说,不能。既然不能,可以让人每个都遵循呢?我说,不能。总之,律法无法真正的规范人的行为。所以我认可以德治国也应该和依法治国并存,甚至以德治国在依法治国的上面。
但是德从何来,如何达到人的思想中去,如何让人靠着这种充满了德化的思想去行为呢。江主席没有告诉我,其他人也没有告诉我,我自己想了半个小时也想不清楚。
尽管那些问题我都没有想清楚,但是我却想清楚了一个问题,就是,让外在的东西切切实实地进入人的内心是不可能,没有这种切切实实进入人的内心的东西而让人按照外在的说教而心甘情愿的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也是不可能的。
我永远也不会搞明白的事情,但信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之后,我清楚了。原来神给人是那样奇妙的一个设计。圣子在十字架上以其身体和血,背负了人类的罪,让人可以因着信进入其设计的奇妙计划之中。就是因着这信,神的灵自然地进入人的身体之中,并时时作着他的工作,让人的思想可以有机会和这身体中的灵时时交通,让人可以以自己内在的感召借着神的诫命和话语并指使自己的行为,让人可以本着自己内在的呼召经常地走在正道上。
如果没有圣灵的工作,我不能想象人是如何修德的,又如何把那所谓的德化引入自己的心中并经常地坚守着。如果德化始终漂浮在人体之外,人又如何可以借助这外在的漂浮之物来约束并指导人的行为?
《圣经》罗马书中说:“我也知道在我们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意良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的恶,我倒去作。”是的,没有神的灵进入的人就是这样,他即便是知道现在所订立的律法是应该行的,知道许多德化的说教是应该作的,但是却没有人,没有一个人可以照着自己知道应该如何作的事上去照着作。
当为人所定的律法伴随着神的灵进入身体,那就不一样了。罗马书说:“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我自己知道,我信了,但罪的习性时时地搅扰着我,让我所言所行经常陷入罪中,但是我确定感知到了,我内心里有一个我时时记挂的声音在告诉我说:“孩子,你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