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就想写汇姐了,但是不知道如何落笔。
现在是北京时间清晨四点,五分钟之前,突然醒来,想起了汇姐,我意识到眼睛已经潮湿,凭着一种强烈地冲动,就此动笔吧。
汇姐是北大八二级的,是大我三级的师姐。我认识汇姐是1997年初,我作为一个应聘律师刚到竞天上班,我的主管合伙人彭学军律师领着我介绍各个律师,汇姐正好在付福生律师(竞天合伙人)座位上,彭学军告诉我:这是你的大师姐于汇。我以为她也是竞天的合伙人,便毕恭毕敬的称呼了一声“于律师”。
汇姐非常漂亮,但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是第一眼就使人脱尘拔俗,娱目悦心的,我惊叹女律师中还有如此龙凤人物,暗自遗憾为什么不将自己的简历投递到汇姐门下。
后来,我知道汇姐不是合伙人,我仍然是毕恭毕敬地称她为“于律师”,直至有一天,汇姐对我说:“不许你叫我于律师,你要是再叫我于律师,我就叫你吴律师。”我意识到竞天所不时兴互相称呼某某为律师。我当即改口,顺势叫了一声“汇姐”。
后来,“汇姐”二字在竞天所成了官称。这个官称源于我的一声称谓,但却缘于汇姐对同事们的谦和得体,润物无声的关爱。我们同事六年多的时间,我一直看到汇姐微笑着面对同事,微笑着面对工作,微笑着面对生活。后来,漂亮的小崔来到了本所,我曾对同事们说,小崔是明亮的太阳,让人变得非常阳光,汇姐是那冬日里的月亮,让人保持着温馨清爽。
我和汇姐一直保持着一种独特亲厚的感觉,还因为她的女儿和我的女儿一样大小,第一次见面,这一对小姐妹便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每次本所出游,两个女孩必须要睡在一起,汇姐给她们讲着故事,小女们双双入睡。我乐得轻松乐得放心。
汇姐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静静好人!就是这个静静的好人已经静静离开我们六年了。是一双罪恶的手结束了一个美丽的生命,是我人民警察的一双手让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六年前的八月的下午六时左右,太阳还高悬在天空,在朝阳门往北的二环路上,一个警察搭上了她的车,并把他送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个警察叫马云杰,公安刑警。下边的事情是我作为汇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在法院卷宗里看到的:
马警官(我咬牙切磋地称其为马警官)在二环上拦下了汇姐的车,善良的汇姐是没有一点警觉,并非常热情地接受这个警察先生上车的。马警官上车后说,下班高峰阶段不好打车,想让送他到华北大酒店附近。对于这个地点,汇姐正好回家顺道的。
正好是堵车的时候,这位警官和汇姐聊了很多,据说聊得很开心,聊天的过程中,他知道她住在亚园村附近。中途马警官打了一个电话,说朋友约定的地方改在亚运村了。当车子开到安定门桥往北的时候,这位警官提出来,要亲自驾车,理由是他穿着警服,可以走非机动车道,也可以不回避红灯。汇姐便和他换了座位。马警官驾车后,直接从安慧车驶入四环上了京昌高速,并提出送她到延庆。基于回家汇姐没有同意,双方发生了口角,到清河收费口,马警官把车停在了路侧,拉开左后车门再次上车,用那双本来应该和罪犯搏斗的强有力的双手,扼住了汇姐的脖颈,结束了丝毫没有防备仍然坐在副座的慧姐的生命。这位极其具有经验警察,以常人无法想像的镇静,将已经停止呼吸的汇姐拉到延庆妫河岸边的一片森林里,并用汇姐的衣服浸上汽油,……。最后,汇姐被掩埋在当地居民挖掘沙石形成的沙洞里。
从此,这个具有美丽创说的(当年女娲在这里“炼五色石补天”, “折鳖足支撑四极”,平治洪水而形成了妫河)妫河边,勾勒出一条比妫河更宽更深的罪恶的沟壑。
在汇姐失踪的当晚,家人就报了案。极具讽刺的是,接案的警官就是马云杰的同事,是他隔壁相连的同事。
第二天,我们得到一个线索。是一位在丰联广场上班的法国航空公司的小姐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讲述她所昨日下班时历经一幕:一个警察拉开车门,要搭我的车,看见我副座上摆了很多书,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便拉开了我的后车门,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加油把他甩开,我从后视镜中看见他又拦截了一辆绿色的富康车。我的后车门一直开着,到很远的地方我才停车把门关上。
这个故事的听众之一,就是我们所律师的亲戚,并且他已经听说了我们所昨晚失踪了一名开着绿色富康的女律师。
我和张绪生律师一起,向受案分局提供了这一线索。我还清晰地记得那位刑警队队长满脸不屑的摇着一个灌满猪油的脑袋:“没有可能,没有可能,连百分之0.1的可能性都没有。”
后来分局通知我们说:这个案件没有任何线索,我们不得已必须先把它挂起来,我们还有许多“大案要案”要办。
我们在北京和河北的许多媒体上登载了巨额的悬赏广告,20多天,没有消息,一个人就这样蒸发地无踪无迹,汇姐的家人门和我们四处奔波,我人民警察也在静静奔忙着一系列的“大案要案”。
终于在20多天以后,我们接到了延庆分局一个警察打来的电话,因为他中午吃饭时候无意中在用来垫饭盆的报纸上看到了本所登载的寻人启示。
这位警察告诉我们,在事发第二天早上便发现了无名尸首,延庆分局当天就向北京公安系统和河北公安系统发布了协查公告。据我们原报案的分局介绍,他们也在事发后第二天向北京公安系统和河北公安系统发布了协查公告。
你不得不感叹我公安系统已经率先进入了“司法独立”阶段,这样的所谓最有效的用于侦破手段的协查公告为什么就没有发生一点点碰撞?
一周以后,延庆分局把案件侦破了,线索就是那个猪头队长认为的,连百分之0.1的可能性都没有的线索。
延庆分局的侦查结果有两点令人触目惊心:其一是搜查笔录中载明从马警官家中起获的物品有,女士高档墨镜21副,女士手表若干,出租车计价器5个,汽车轮胎7个,女士戒指首饰若干;其二是慧姐的车子,一直由马警官本人开着,还经常停在公安分局的院中,仅仅是将车牌照取了下来,在年检标牌上还能清楚地看到车辆牌号的记载。
正常人也会推定此人是一个杀人狂,作案绝非一起。但是我在法院阅读了全部卷宗,并没有发现我此前曾经亲眼见到过的那份搜查笔录。我听说和理解其中的原因,因为此人只对本案作了招认,对于其它,拒绝任何解释。那个触目惊心的罪恶累累的搜查笔录也只好从侦查卷宗里抽了出来。
汇姐走了,静静地又那么不平静地走了。那个罪恶警察也随后为她殉葬了。我知道她早已经进入了天堂,那个罪恶的本来应该守护凡尘的灵魂,在汇姐清心荡涤之下已经成了她的坐骑和专门守护。
汇姐家小女和我家小女
我和汇姐及两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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