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说的是一个保安偷窥一个六旬老妪洗澡,被发现之后,把老妪掐死的事情。深为老妪惋惜,也为那个年轻的保安惋惜………………感想良多,并为死者和即将的死者悲哀!
想起七八年前的一件事情,是我参与办理的一个案件。在北京一著名别墅区,一个保安把一个著名跨国公司的年逾半百的美国高级经理强奸(未遂)了。
我看见过保安的供述:那天中午,我从阳台翻越,进入了业主的卧室,我是想从她家里偷一点东西,平时的白天,家里是没有人的。我进去后发现业主在床上睡觉呢,当时非常害怕,就要离开。那个人发现了我,便对我大叫。我赶紧走过去,捂住她的嘴,告诉她不要喊,我马上离开。她反而喊得更厉害了,我拼命捂住她的嘴,告诉她不要喊,我说我马上离开,不伤害她。她就是不听,我没有办法,就抱住了她,把她压住。这时她不喊了,可能是累了,我突然发现,她只穿着上衣,下面没有穿衣服。看着她在下面气喘吁吁的样子,我没有办法抑制,就想强奸她,她也没有再挣扎,但是我努力了好几次,也没有成功,我就走了。她最后没有再说什么,我也没有拿她家的东西。
后来这个保安在看守所里自杀了,留下一封遗书,表述了自己羞愧之情。
就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我深憾那个保安不能说一些简单的英文,也深憾那个老外,不能说一点简单的中文。试想一想,假如有一点简单的交流,不应该出现后面的悲剧。如果能够交流,保安在发现家里有人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不会出现后来的双方的拥抱厮打,更不会出现保安见色起意。进一步想,在保安见色起意时,那个老外已经无意反抗,假如能有一些交流,保安可能不会出现“未遂”。再进一步想,一个年轻旺盛的保安,一个旷日寂寞的老妪,一定会有难得的鱼水交融。
保安自杀了,多半羞愧自己无能;老妪举报了,多半愤恨保安不行。就这样,本来可以的喜剧以悲剧收尾了。
唉!学一门外语,真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