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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还给你

(2008-01-15 0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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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moss2_243x361.jpg 
 
一直在这里避免说实事儿的。当时,看似爆炸性新闻,可生命力极短,过眼云烟。就像从前做杂志编辑时,一个网站编辑对我说,真羡慕你们,工作成果可以保存下来,我们就不,头天满头大汗做好页面,转过天来一刷新,什么都留不下。
 
这次有点不同。两件移情别恋引发的极端行为,给07年末划上了一个重重的惊叹号。这事在脑子转了好几天,终于挥之不去。记两笔吧那就。
 
十几岁时,我妈常告诫我说,别随便要别人东西,请吃饭啊看电影啊这类小便宜更不可贪,你拿什么还给人家啊!
 
显然,这个人家指的是男人。这句话也颇暧昧。许多年后,我常拿这话跟男友逗闷子,一笑而过。只觉得做人经济独立就好,不会底气不足。
 
这几天才想明白,没那么简单的。
 
女孩曾供养那个男人上学,闹分手撕破脸时,亦搬出这段历史说事。但明眼人都清楚,她不是在向他讨债。
 
花出去的是钱,想对方还回来的是感情。都有这样的经历吧,大到车和房子,小到一件衣服,一枚首饰。分手时,听对方掰扯这些难免生厌,你为我花了多少钱我还给你不就成了?不成!对方当时花出去的钱,是在买一个将来。你不能给他/她将来,就等于欠了永远也还不清的债。
 
可怕的逻辑。却是真的。
 
所以尽量不要有任何的纠葛,不要许诺,不要追求表面和谐,或许走得更远。即便有一日不能再同路了,也告别得轻松。
 
再聊聊告别。
 
移情别恋是必然的。长相厮守是偶然的。都别装了,承认吧,说好不表面和谐的。
 
在固定的两个人中,性的生命力只有七年。七年之后,相互不再有性吸引。
 
老辈人受观念影响,对于新诱惑往往不允许自己有任何苗头和妄想,于是能维持下去,以亲人的身份。受过新思想影响的人,在这方面不克制自己,便更容易陷入新的感情,继而不能自拔。
 
告别无罪,但告别的方式有好有坏。只要不是因对另一方厌恶到极点的人,都不愿在分手后和对方反目吧,感情在这儿呢。
 
近来轰动一时的两次告别,是失败到不能再失败的。我只看到他们自顾脱身,自私,冷漠,且懦弱,愚蠢。把一件本可以和平解决的事,因消极的不作为,生生拖成了悲剧。
 
公司裁人亦要给予经济补偿,提出辞职也会提前一月告之,为的是双方有个心理准备,有个安抚,有个了结。情感也是如此啊,只会更微妙,更复杂。分手是为恋人付出的最后责任,最重大的一次。从前犯了错都可以说,下次补偿你,这次不行了。
 
最后聊聊被抛弃。
 
一直认为被抛弃更简单些。回想起从前跟别人提分手,是最艰难的日子,倍受煎熬。仿佛自己犯下了永没有机会悔改的错,任何时候再回忆,都是负疚感。
 
被抛弃就轻松多了。坦荡,无愧。经历的所谓痛苦,无非是短时期的震惊,未曾预料的变故。一旦接受事实,内心立刻澄净起来,轻装上阵,又是新一轮人生。
 
英文中有一个词组,move on,非常精准。往往看似抛弃别人的人先一步move on了,其实有良知的人,很难跨过这道辜负的槛。倒是被抛弃者更容易move on。
 
伤害别人,是远比被伤害痛苦得多的经历。接受,也是比给予沉重得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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