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秃顶男人

(2015-03-10 17:58:54)
标签:

佛学

深秋的周一晚上,我和秃顶男人约好在办公室旁边的一家葡萄酒酒吧喝上一杯。在赴约的路上,我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们的上一次见面。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穿着一件暖红色的连衣裙…..两年以前的那个八月深夜,在他那个颇有古韵的弄堂平房里,大屏幕里播放着《巴黎五区的女人》——一部我没有半点记忆的电影,两个相当瘦削娇小的身体挤在那张并不太柔软的沙发上,我看不到他那钻进我的衣衫中的脸庞,只记得抱在怀中的是他那带有稀疏头发的头颅。他的身体并不性感,他的长相并不性感,可是他身上散发的那欲言又止的情欲却性感无比。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走到了酒吧门口,我拿出自己的姨妈色口红往唇上使劲地抹,自己也不理解,到底是要向他证明什么,他曾经没睡错我?还是我的妖娆今日不逊往日?当我们见面后,却如同旧友一般叙旧,谈论自己的伴侣,谈论生活,谈论工作,谈论政治,直到他无意间踢到我的脚,并不断往我脚上蹭。我是个不爱占便宜的人,在我看来,若不给予回应,不免有种吃霸王餐不给钱的意思,于是我翘起二郎腿,将抬高的右脚蹭向他的两个裤桶之间最高的缝合线。尽管桌下已经别有一番景色,桌面之上,我们依旧是两个谈天说地的知心朋友。喝完第三杯雷司令之后,我发现我们已经出现在酒吧门外,我点起一根香烟,如同以往一样,他从我手中拿走我的香烟,与我共享,仿佛半根烟是他能承受的最大额度一样。走在雨后阴冷黑暗的小路上,他突然牵起了我的手,我相当吃惊——对于我们两各种可能的关系而言,牵手都是最不合时宜的一个举动。我们的亲密度,刚刚好存在于一根烟的距离,而并非两只手之间。尽管如此,我并未收手,我隐约已经通过他手心的温度感受到他的血液循环。他将我拉入一个黑暗的弄堂巷子里,我们靠在墙上,忘情的热吻了起来,我们的手一路顺势而下,互相进入了对方的裤裆中。昏黄路灯照到他的眼睛里,我能看到的只有欲望:这比洛丽塔的短裙更娇艳,比凯莉米洛的声更轻浮,比波兰斯基的摄像机更饶人,这胜过Mikkeller的手工精酿啤酒,胜过夏日跳入泳池的瞬间,胜过奥利弗吉鲁的屁股,胜过三人行,胜过一切。对,我们连一秒都没有拥有彼此,但是我们此时的欲望和思想,不光是统一的,更是最真实的,真实到如同保险柜一样存在脑中,撬也撬不开,挪也挪不走。

两个月后,我再次在昏黄灯光下撞上了这双眼睛。只不过这一次,如同两年前,我们赤身裸体的躺在他那破旧的地板上。我再次将他的头颅紧紧地抱在我的胸前,这一次,他的头发更少了,身体也不比以往瘦削,可是这个冬至的夜晚,却比两年前的夏日之夜更加炎热。

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墙上那些他和她的合照,她笑得如此开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告一段落
后一篇:完美的一天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