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情还允许生两个的时候,我们生下了现在这个独生女。独生子女通常容易娇惯。我从小就忌讳娇惯她,记得还在幼儿园,为两件事,我将她捆绑在床头柱子上,叫她认错悔改:一次是将一小块吃不完的馒头偷偷扔在外面明沟里;一次是撒谎。
也有不怎么管的事情,我书架上的书,由她看,很小就看过《何典》与《三言》之类的“杂书“。小学五年级我们就把她从温暖的南方外放到寒冷的北方姑姑家读书,大学经济法也是在北京念的,毕业后,没想收回身边。她已经有了一份叫人羡慕的工作和丰厚的待遇。
有一天,出差见她,她突然对我说,难道你就满意让我这样过一辈子?我们清楚她的心思:出国。她和她的男友(现在的乘龙快婿)辞去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带着不多的一点外币(主要自己筹的,两家都是工薪阶层,还有高龄父母要照顾,没有多少余钱剩米),去闯荡世界了。
在国外,攻读学位之余,辛劳是自不待言的,一天兼三份工:清早起来,8点上课之前,做一份学校旁幼儿园的清洁工,国外,中午无午休,下午3点下课后,去一家公司打工,晚餐后,再去城里一处办公楼作清洁,那家清洁公司的头是印度人,异常严厉苛刻,经常叫我女婿做的活返工,我女儿就去支援。埋头苦干下来,每小时9块钱的报酬,还要向当地政府纳2块钱所得税。很长时间没钱买车,上学校,全靠步行,胶鞋也磨破七八双。看着口袋里的钱,用一个就少一个,所以餐厅不知如何进去,学生食堂也要省着吃。这样做,他们一直瞒着家里,怕我们担忧,留学生还没有打工证,否则算打黑工。后来,是被借证给他们的那熟人,透露出来的。
在家庭爱心和孝心的熏陶下,女儿对父母一直很孝顺,还在大学参加学生会外联部,第一次得到报酬,她将其所得全部为我买了一件浅色的羽绒衣,女儿喜欢打扮爸妈,我首次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她专程跑到三里屯淘了一条米色裤,说这才有些欧陆风情,你原来穿着太老气了。还一次,开全国性学术会议,住国务院西山招待所,我手上皮肤过敏溃烂,不能下水,她大热天,很远从学校骑自行车赶越过西山来给我洗衣,带个西瓜,留个纸条:“爸记得及时吃了,降火的哦。”在国外,也多次接我们去暂住,旅游。
我常猜想,她这么折腾,到底学会了什么?我觉得她学会了对幸福各自理解的合理性,她学会了尊重别人亦如尊重自己,她学会了如何将艰难、喜悦、泪水、欢笑都容纳下来。是她说的什么都尝尝,这才叫人生五味。这次,她说:“爸,我想将自己熟悉的生活,写部小说。”我冲口而出:“太好啦,写吧。”那情形,似乎比她还兴奋。她早出晚归,周六加班,非常辛苦。中学阶段,写过一点小诗,这次小说写作全部利用可怜的业余时间,小外孙还不时打搅她,经常手下敲字,小男人还趴在她的背上。
《开车请换左舵》算是她的处女作.我的独生女是我的骄傲,纵然她默默无闻,纵然她无有积蓄,可她有思想,有追求,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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