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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的矛盾

(2009-10-20 1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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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

鲁迅

孔乙己

杂谈

                                孔乙己的矛盾

《孔乙己》不仅是鲁迅先生的最爱,也获得了读者的厚爱。孔乙己那独特的带有悲剧色彩的形象不仅是鲁镇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多少年来,也是读者们谈笑的对象。那唯一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穷老头也有“排出九文大钱”的阔气;那满口“之乎者也”的科举牺牲品竟然干着偷书的勾当。总之,在孔乙己身上,充满了矛盾。他是一个悲剧人物,但却带有“喜剧”色彩。笔者欲从三个方面去探究孔乙己矛盾的身份特征,让我们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孔乙己。

一、穿长衫的人站着喝酒

现在的人很少穿长衫了,但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穿长衫是一种风尚,而且代表着身份的“高贵”,有钱有势或者有权有地位的人才有资格穿长衫。在整个社会里,长衫和短衣的区分十分严格,并不是单纯的衣服长短的问题,而是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外化的典型特征之一。穿长衫与穿短衣的人说话、走路的样子都不相同,就连喝酒都有讲究。“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掉。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短衣帮来到酒店只能站着喝酒,而且是“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就走。穿长衫的则大不一样了,“踱”进“店里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享受。这种清晰而严格的区分只有在孔乙己身上才表现得有点模糊。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作者一句话,就把孔乙己在鲁镇的身份与地位形象地刻画出来了。由此,我们也可知道:孔乙己既不属于长衫主顾也不属于短衣帮。他的身份处在矛盾的处境中,没有归属。孔乙己身上穿着长衫,尽管这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是他和短衣帮的最大区别,还有点区别一直被读者忽视。 “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显然,孔乙己对店里的伙计没有那么苛刻,在这一点上,如同长衫主顾一样“潇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然后便在别人的谈笑中喝酒。

尽管如此,鲁镇的人们还是没有把他当作长衫客看待。“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甚至毫不客气地取笑他,无所顾忌地揭开他的伤疤。这种“礼遇”,只有疯子、白痴和乞丐之类的人才“享”有。同时,孔乙己一到店,也只能接受“我”这种“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的伙计招待了。如此以来,孔乙己即便穿着那十多年也舍不得换洗的长衫,在鲁镇享受到的待遇却连短衣帮都不如。孔乙己身份的矛盾困扰着他一生,做不成长衫主顾,却疯狂迷恋长衫主顾的身份与地位,还对短衣帮持不屑的态度。这种矛盾的身份与心态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

二、读书人的“事” 与是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孔乙己到底读过多少书,我们不能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孔乙己比一般的民众文化水平要高些,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能写“服辩”,而且“写得一笔好字”。虽然没有进过学,“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但没有一点文化程度的人是不会去考秀才的。

别人都知道他读过书,但就是不承认他是读书人,因为他没有进过学,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在民众的眼中,关注的是事实的结果,喜欢给事物定性,放弃了定量的分析。因此,即使你再博学,如果你没有在科举上捞到一点功名的话,是不能成为读书人的。同样,你即使再窝囊,只要你获得了半点功名,马上成为人上人了,像范进一样,中举之后,马上经历了由“尖嘴猴腮”到“文曲星”下凡的戏剧性的形象变化。因此,孔乙己是否读过书,读过多少书,在别人眼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进过学没。但在孔乙己的心理却是另一番情景。

我是读过书的,不像你们这些村夫俗人,斗大的字不识一个。虽然我没进过学,但好歹干的是文化人的事——替人家抄书!因此,即使别人不承认,他仍然自我标榜是“读书人”。

 于是矛盾又出来了,在上一节我们讨论过,孔乙己既不属于长衫主顾也不属于短衣帮,成为了一个没有身份的多余人。现在,他又陷入了一种新的矛盾的身份与尴尬之中,在鲁镇,他既不属于读书人(没有进学,竟然干出偷书的行为)也不属于非读书人(自己主观上不愿意归属于此类,况且客观上不具备非读书人的条件,好吃懒做,播种犁田估计都不会)。

在阶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里,不同阶级的生活方式是完成不一样的,在同一个社会里面,享受着不同的待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深入人心。作为读书人,便要按照读书人的生活方式去过日子。在家喝酒吟诗作赋之类的,走路说话的姿态也完全不同于凡夫俗子的。于是,孔乙己虽然没有进过学,但却开过蒙,并且在科举的漫长之路是曾挣扎过一番,于是他便削尽脑袋尽量往读书人的行列里靠。他的丑态也在这一畸形心理的支配下一览无遗。

在说话的方式上,学着读书人的样子,满口“之乎者也”;穿着上不肯脱下他那“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生活上,只替人抄写为生,不事农业生产。即便是生活不下去了,偷的不是瓜果蔬菜,而是笔墨纸砚和书籍;去酒店喝酒,没有资格到“包厢”里坐着慢慢享受,却要穿着长衫站在大厅里喝,与“短衣帮”鲜明地区分开来。最具有戏剧性的是,做了贼被人讥笑他还要用没有逻辑的理论狡辩一番。“窃书不能算是偷……

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与偷是一个意思,但“窃”是书面语,而“偷”是口语,在此等场合下,孔乙己还要显示出他的读书人的身份。“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的言下之意,即使真的算是偷也不是你们所理解的“偷”,我这个偷比较有“品位”。你们非读书人怎么知道读书人对书与偷书的理解?“书既然是求取任途的敲门砖、工具,毫无价值,比不得金银财物,所以他的偷书也便不能称为偷了,而只能说是“窃’,窃过来用一用而已。”

孔乙己与“小伙计”关于“茴”字的对话,作者不仅向读者刻画出了孔乙己作为读书人的清高与自负,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孔乙己叫“小伙计”掌握“茴”字的想法并不是为了向他灌输读书的重要性,以及读书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豪情壮志,而是为了将来做掌柜作准备。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孔乙己对读书的作用的理解实在是很世俗功利的,真的是把读书作为一块敲门砖而已。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使得他在“进学”的途中被功名利禄所困住,而不能坦然正确地面对读书与“进学”的关系,于是,心理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这种功利的观念不仅仅导致了他“进学”的失败,还表现在,在漫长的读书过程中,他并没受到经史子集的熏陶,知识与书籍在他的人格建筑过程并没有发生积极的影响。因此,他身为读书人却做出了让读书人蒙羞的事情——做贼。

所以我们不管孔乙己的辩解逻辑是什么,但他的此种行为完全不符合人们对传统知识分子的理解,读书人知书达理,品行端正,刚正不阿等,人们在知识分子的身上寄予了太多的希望与理想,这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得以深入人心的根本原因。于是乎,孔乙己千方百计地把自己打扮成读书人的模样,都得不到民众的承认。只能在读书人与非读书人的空隙里游荡,成为一个没有归属的孤魂野鬼。

                      三、去酒店喝酒的初衷与结局

“孔乙己是抱着一种希望来到酒店的,他希望在这里进行没有外在和内在压力的真诚友好沟通。”孔乙己果真是为了寻求“真诚友好的沟通”吗?

“《孔乙己》的主题情节正是围绕着孔乙己一边喝酒,一边领饮着从四面袭来的逆气之风的核心情境来演绎展开的。买酒销愁以释胸中块垒,原是潦倒失意之人排遣之一法;虽然酒醒之后,仍不过是愁更愁。但在那酒意微醺之时,精神不也可得片刻的休息与超脱么?但是,在咸亨酒店的氛围中,孔乙己排解的出口遭到无情的封杀,他那在酒力的怂恿下蠕动着的奄奄一息的人格意识也没有得到哪怕是有限的舒张,而他欲进入的那在幻像中虚构的、建立在封建思想的价值体系上的理想的世界,也在这阵阵寒气的威迫下而土崩瓦解。”孔乙己来酒店又是来买醉,麻痹自己的神经,“寻求精神的片刻休息与超脱”的吗?

还有一种解释便是为了在公众面前炫耀他的读书人的身份。显然,孔乙己来酒店喝酒的初衷是很复杂。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孔乙己来酒店的初衷与他在酒店中获得的实质效果是不符的,因此,没有完成去酒店喝酒的预期目标。在此,又构成一对矛盾,本想如此,结果恰恰相反。而且这对矛盾是最深刻的,作者在此所寓及其深刻,对这对矛盾叙述完成也意味着作品的主旨的建构的完成,我们有必要来作一番仔细分析。

在作品中,作者重点叙述了孔乙己的三次去酒店喝酒的情形,也就是在这三次喝酒的过程中,把孔乙己拉到了台前,通过对其语言、容貌、行动、神态的描写展现出了他丰富的内心世界。第一次出场,主要是揭示出了孔乙己的身份、地位及其主要性格特征。第二次出场,通过孔乙己与“小伙计”的对话,向读者刻画出了孔乙己作为读书人的清高与自负。如果说第一、二次的出场都是孔乙己被迫与公众对话,并通过其中的对话让我们来了解孔乙己的话,那么第三次的出场则是在公众的注视下,孔乙己主动向读者展现出了他悲惨的人生。显然,第三次出场更有意味。

在这次出场中,孔乙己的身份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没有长衫了,也不能站着喝酒了。更没有“排出九文大钱”的气概了。长衫哪去了?站的资格哪去了?这些都被无情地剥脱了。“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样的一个人,鲁镇的人们还是没有放过他,让他在孤寂、饥饿、伤残中死去。

现在我们再来探讨孔乙己去酒店的初衷。

先来看孔乙己与酒的关系。孔乙己能喝两碗酒而不醉,没钱的时候喝一碗也行,作者也没有告诉我们孔乙己的酒量到底有多大?是否酗酒?我们也没见孔乙己在哪喝醉了撒野的痕迹。因此,我们还是可以推断出孔乙己对喝酒还是很理智的。但是,孔乙己懂酒,“这回是现钱,酒要好”,他既知道酒的好坏,又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酒量而不醉,因此,孔乙己是懂酒的。

其次,我们再来探讨下孔乙己与咸亨酒店的关系。如果说前两次孔乙己在酒店出场的初衷难以确定的话,第三次出场则显得十分明了,孔乙己已不再拥有了长衫,也没有能力再站着喝酒,说话声音极低,“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就连一向“品行”很好,从不拖欠或者“不出一个月,定然还清”的孔乙己,此时已欠酒店十九个钱的他却怀揣着四文大钱在这样的情形下去酒店喝酒,这又说明了什么了?脱去了所有的世俗的外衣,身处悲境中的孔乙己赤裸裸的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推测,孔乙己去酒店喝酒并不全是为了炫耀读书人的身份。固然在他身上存在着封建知识分子的迂腐、自命清高等劣习,但他去酒店还是为了酒而去的。那件长衫他并不是专为去酒店喝酒而准备的,而是时时穿在身上。所以说,他自始自终都在维护他读书人的身份。在酒店中的表现只不过一种很自然的流露而已。没钱,我就站着喝酒,喝完了我就走。但在鲁镇的人们看来孔乙己是不伦不类的,没进过学还以读书人自居。于是矛盾便凸显出来了。孔乙己本想去酒店“买酒销愁以释胸中块垒”,却遭到无止境的讥笑与侮辱。但在现实当中,他是没法获得片刻安宁的:没事干,没饭吃,没衣穿,没朋友,没亲人,一无所有,时刻面对着生存的压力。于是,酒店便是他唯一寄托的地方,希望在那得到“片刻”的超脱与“精神的休息”。因此,不管在酒店这个本应公平的公共领域却遭受不同寻常的不公平的“礼遇”,只要他有钱,他还是得去,那怕人之将死,也没忘记去酒店寻求片刻的解脱。

                     四、麻木引起的波澜

孔乙己是个矛盾的个体,对读书人身份的迷恋是他产生所有矛盾的根源。单从这一点,我们就能见证鲁迅思想的深刻性。对读书人身份的追求与迷恋,并不是从孔乙己始,更不是在孔乙己身上就终结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在中国古代早已形成,并且根深蒂固。直到今天,我们对读书人的身份还是缺乏理性的认识。我们的现代人,还是对读书人的身份迷恋过甚,尤其是在择业、就业的过程中表现尤甚,自以为自己是“读书人”对某些职业不屑一顾。

抛开对读书人身份迷恋问题的探讨,我们再来关注孔乙己的矛盾身份。毫无疑问,在那个虚拟的却又真实的鲁镇当中,孔乙己的矛盾身份是没有人认同的;他的悲惨遭遇也是没有人去同情的,那怕是一丝怜悯也没。鲁迅把孔乙己拉到了既是鲁镇的“窗口”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窗口”的咸亨酒店中来了,并且把孔乙己的“伤口”一块块地撕裂,让它鲜血淋漓地呈现在民众面前。但鲁镇的人们除了把孔乙己当作谈资笑料之外,并没有引起其他的情感波澜。孔乙己死了他们一定会找到新的谈资笑料的;祥林嫂的故事讲完了又换成了看革命者被杀头、并吃粘有其鲜血的馒头。鲁镇的人们似乎拥有豁达的胸怀、处世不经的阅历,面对各种残酷的悲惨的遭遇竟然表现得如此“平静”与“淡然”。于是,一个愚昧麻木失去理性的没有主体性的人群便在鲁迅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了。

孔乙己是个矛盾的个体,这些矛盾使得他在当时的社会中变得不伦不类。然而,孔乙己的矛盾特性是被逼出来的,是一种无意识在支配着这些矛盾。因此,鲁迅喜欢《孔乙己》,但却可能不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读者也可能讥笑孔乙己的迂腐与愚昧,但孔乙己的悲惨境遇是值得我们同情与反思的。因此,《孔乙己》的创作意图也彰显出来了,鲁迅就是想凭借孔乙己在鲁镇的“特殊”遭遇来启蒙当时急需启蒙的民众。

文学的魅力与力量也由此产生了。孔乙己这个悲剧性的人物没有获得鲁镇的人们的同情,相反换来的是讥笑、侮辱甚至残杀。这样的极其矛盾的反应,却给当时的读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撼。让他们深刻地看到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对民众的残害,从精神到肉体,从思想到行为。腐朽的封建思想吞噬了人们的正常的性情,使广大的民众成为一具具没有灵魂的僵尸。这不仅启蒙了当时急需启蒙的民众,为“五四新文化运动”获得更广阔的社会支持,无疑也给予了当时正在奋斗中却“寂寞的勇士”更多的精神动力。因此,《孔乙己》的价值还表现在,孔乙己不仅仅是个“道具”,以此来反映社会的“凉薄”,更重要的是,作为《呐喊》的第二篇作品,鲁迅用“狂人”与孔乙己等艺术形象掀起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高潮。

 

参考文献:

    [1] 李涛. 孔乙己“偷窃”行为新解.学语文.[J].2005年第四期

[2] 贺明华. 公共领域中的艰难对话———重读鲁迅小说《孔乙己》.[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3] 刘彦荣. 咸亨酒店的氛围与孔乙己的两个世界———《孔乙己》主题情节的文字学演绎及心理学内涵.[J]. 江汉论坛,2005年第一期

 

   本文已发表在广西贺州学院学报2009年第三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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