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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男欢女爱》之第一章第一节

(2007-01-26 15:39:55)

我要说的是我和一个女人的故事。这女人当然很漂亮,不过她曾经是我朋友汉田中的女人。我是说,很久以前我们倒真是朋友来着。这事儿说起来有点复杂,我是说我决不是那种喜欢勾搭朋友妻的人,我也觉得那很可耻。可这事儿真的很复杂。

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儿了,当然也可能是十一年前。汉田中这小子爱搞秘密行动,他从没说起过自己找了一个漂亮的女人,那怕是对我,这个同事同学朋友也守口如瓶,我还傻乎乎地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据后来考证,那时他已经和人家睡过好几次了。由此可见他是那种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要藏着掖着的人,属猫。我的意思是说,汉田中找了个漂亮女人引起了大家的嫉妒。这个大家指的是我们这拨警校同学。

这消息最早是从“三等功”的嘴里传出来的。他原来是解放军某部的侦察兵,因为什么事儿荣立了一次个人三等功。“本来我该立二等功,可被连长的内弟顶了,给我一个三等功。”他逢人都这样说。“要是二等功我就可以入党提干了,提了干就是转业而不是复员了,就吃上商品粮了。”但他立的就是三等功,入了党,没有提干。入党不能改变他的原始身份,在经历了三年血与汗并且对年轻男人来说十分刺激的生活之后,他复员了,还是农民。也就是说他差点就成了城里人,这一点之差让他抱憾终身。他已经摸到了商品粮的边儿,但还是被无情地抛弃了。这是他一直耿耿于怀的事儿。他老把立三等功的事儿挂在嘴边,时间一长,倒没有人叫他林义的本名了。

“三等功”的父亲也是个农民,但会杀猪,因为会杀猪,就成了农村的能人。能人的见识当然不同于一般农民,他一直不想让儿子当农民,也不想让儿子杀猪。儿子没有考上大学,当兵提干的也梦想破灭之后,他又用自己亲手杀的猪打通关节,让儿子到我们所在的派出所当了治安员。这个我们指的是我和汉田中。当然那时我们都不是所长,我们还年轻,只是一般的民警,但也领了几个治安员,也是耀武扬威牛逼烘烘的了。

在派出所,“三等功”有了用武之地,因为当过侦察兵,他刺探的消息一般很准确。比如从没露过面的汉田中的女人,他就知道她长的得(音dai)劲。

得劲是方言,这词一般出自男人之口,形容一个人对一件事物的看法,这事物一般指女人。但你看到一个女人能让你联想到一件美事儿,美得用书面语言无法形容的时候,就可以说:得劲。全概括了,想什么是什么。

“汉队长的女人得劲。”“三等功”说。

汉队长指的就是汉田中,那时治安员称正式民警都称队长,但他不是队长,就象我不是队长,只是一个普通民警一样。但治安员得称呼我们为队长,我倒是没有想过为什么,反正他们要这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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