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夏妈妈狐疑地盯着女儿的手:那是丈夫手形的翻板,手掌和手指差不多长度,唯有忽然收缩变细的指尖和并拢时稍稍上翘的弧度,多少还是承袭展现了女性的妩媚。
手腕,比自己年轻时略细。
"不过,这不是我的吗?"母亲似想起些什么。
经回忆,的确是沙夏妈妈结婚时娘家的陪嫁。新婚时,他们眷恋和心疼对方到需要互换手表的程度,如此,即便暂时分开去各自单位上班,也仿佛爱人的体温就在身边。
在生活困顿的某年,沙爸拿回自己那只,送到县城唯一百货公司的表柜,由懂行的师傅收取,换成现金,再变作牛奶喂了刚出生不久的沙夏。至于初为父母的他们,虽然连喝几顿海带鸡蛋汤,但心情却是不好。
父亲觉得,不能让爱人的手腕空空荡荡,就将原本圈住自己的女表还给母亲。而母亲为失去曾经陪伴的热度,再也不肯独戴被赋予除时间之外意义的陪嫁。于是,这只欧米伽,孤零零躺进厚木书柜的角落,数十年不曾移动。
沙妈妈刚结婚时,喜欢穿翠绿到小腿的新版旗袍,白色皮凉鞋。半长的头发烫成卷,手上白灿灿的不锈钢表是唯一装饰。
直到沙夏几岁,已经能分辨熟人,还有位很帅的叔叔经常到家里,帮助组装晶体管收音机。
叔叔讲话轻声细语,嗓音迷人。
沙夏记得,母亲一向喜欢有浓密黑发和犀利眼神的男人,父亲就是这种。
头几年,帅叔叔过世了,沙夏的父母同去参加葬礼。
过了不久,父亲将手表从书柜里取出,送给沙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