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稿——成年人游戏应该有配得上成年人智商的规则
(2010-09-19 1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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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00元赌博标准智商点彩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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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游戏应该有配得上成年人智商的规则
调兵山
最近,江苏省相关部门拟将赌博罚款起点设为人均100元的消息引起了诸多争论:一部分人认为政府在客观上认可了娱乐性质的赌博,使小赌不违法的概念更加具体;另一部分人认为,“起罚点”太低和相关细节不明确的缺陷,使得该新规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提到和赌博有关的话题,一定有人以“道德控”的身份出现:赌博令人失去理智,让人倾家荡产,无论如何不能沾染……说实话,笔者也很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些什么,但心里居然不合时宜地出现了 “小赌怡情” 四个字。
自古至今,国人对赌博都“情有独钟”——李白、杜甫都是历史上有名的“赌徒”,李清照还写过一篇《打马图序》,专门介绍各种赌博方法。如果笔者说,赌博只不过是成年人消磨时间的小游戏,相信很多人要扔皮鞋过来。其实,笔者只想要表达这么个意思:生活离不开游戏。
可是,有些游戏技术含量很低,比如打麻将,这种游戏本身很难给人带来愉悦,快乐基本在于银子从口袋里进进出出的刺激感。如果规定打麻将不准带赌资,估计此游戏很快就会自动绝迹。若有关部门宣布将几乎全国人民都喜欢的麻将“打入冷宫”,恐怕会引发大多数人的反对之声。
当然,一个游戏若玩得太过火,后果肯定不健康:因赌博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大有人在,公共管理部门对此作出一定规范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相关规范应该有理有据,切实可行。
就拿江苏省以赌资多少作为“违法标准”来说,这样的规定不仅难于操作,还显得很没智商:无论制定什么标准,100、200还是500,警方都很难“抓现行”。私人场所的赌博自不必说,即便是在公开场合,赌客们一般也是“公开赌博,私下结算”,几张扑克牌就代替现金了,想在茶馆里人赃俱获基本不可能。还有一些人打麻将带点彩,无非是朋友间聚在一起打发无聊时光,最后的结果是输家请客吃饭,没有“受害者”,这种情形又该怎么界定?
关于“赌”到底是好是坏,很难有个唯一答案,与“酒”、“色”类似,它是人类天性的一种,全在于个人内心的控制,其为善为恶系于一念之间。从前我们的法律还曾规定,所有婚外性行为都是违法的,弄不好还要上升到“流氓罪”,现在发现如此规范根本行不通,是不是违法犯罪要看具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法律和规章制度不是万能的,不能事无巨细都要管,尤其是事关人类天性的东西,最忌“一刀切”。既然大家承认娱乐性质的赌博,那么对于这种成年人游戏当然要有配得上成年人智商的规则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