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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008-4-20
昆明青年路,有点象福州的津泰路,有很多小年轻喜欢的店店。好看的“例外”就在这条路上(支持国产原创服装!)。
顺青年路上走两个街口,可以拐去南屏街家乐福:)
听说17号有人在那儿举行爱国活动,用矿泉水瓶子砸表达不同意见的人,有个老大爷还追着不同意见者大骂“汉奸”!
这就太过了:(
你可以表达。别人也可以表达。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看法,但绝对应该捍卫人家表达的权利。一听说一看到有人表达的和自己不一样,就义愤填膺要揍人——这比那些抢火炬的强多少?
又听说,在另一个城市,有年轻人这样表达——穿着整齐、干净,静静地拉起横幅,并不阻挡进入超市的人。
这,才是正常人的表达吧。
就像在青年路上用歌声赚钱的年轻人,不卑不亢,也能表达心中的想法。
原本写到这里想放张图片,可是升级以后的sina博客既发不了图片,也改不了字号,让人非常非常不好表达!
只好请各位想象一下,那个穿牛仔装,染黄头发,投入歌唱的青年啦!!!
啊!花好多时间,才把图片帖上去——新浪博客不支持帖图吧?这是谁设计的新升级版呀?故意的吧?太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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