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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0

(2007-07-10 22:49:39)
分类: 行走

青春应该被遗忘

今天和高中的几个男生小聚了一下。一位好心的男生牵头。

我在的班级叫三班。我离开这里已经有14年。我是学校的广播员。我喜欢在广播里放《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或《滚滚红尘》。放学时我有时会搭某个男生的自行车,坐在车后架上任车子一路狂奔。

如果不是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几乎已经不记得这些。我似乎刻意忘记了我的高中岁月。而他们甚至记得我喜欢的歌。

有位男生问:“你现在有多高?”

我说:“166。”

他说:“你没长个。”

原来,我在14年前就已经166了,14年未变。

一种熟悉的感觉慢慢充满了我的心脏,许多往事一幕幕闪现:第一盒孟庭苇的歌带、失而复得的自行车、晚自习、集体宿舍、雪地……

不管14年里发生了什么,14年前的3年时光我们是一起度过的。

而今,他们是地税局、初中、律师事务所、旅行社里的业务骨干,一个个小家庭里的丈夫和父亲。

青春,的确纯粹而炙热

但是,它应该被遗忘。

因为,我们已经不能回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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