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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生态——原告vs 被告

(2010-07-07 19:51:14)
标签:

被告

原告

沟通

推诿

业务

继任者

杂谈

分类: 职场感悟

这个题目取自一则天津笑话《原告-被告》其中经典语句“原告光荣啊”。

罗伯哥在今年五一前夕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一封来自河北省某县的法院传票。煞是紧张,一下子就成了被告。这在罗伯哥的人生历程中是第一次。

09年年初罗伯哥工作调整交接期间,客户来访理解到的情况,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在五年前,罗伯哥刚刚就任北方几个省市的销售经理的第二个星期,手下的一名销售人员擅自,以其个人名义给河北某县的一位零售商作出超越产品性能和工作原则的书面保证文件。说是书面文件其实也就是一张从学生练习本上撕下来的横格纸歪歪扭扭地书写了几行模棱两可的文字。

09年的四月,该零售商便带着那张根本就不足以成为证据的个人承诺来到北京办公室,那时候罗伯哥因为工作调整原来的业务区域被一分为二,正在和继任者交接工作。于是罗伯哥和继任者一起与客户进行了交流,那一次也是罗伯哥第一次理解到那个书面承诺的存在,从笔迹可以判定那就是当时销售人员LB的“杰作”。

那一刻隐约觉得07LB坚决选择离职,并拒绝挽留的原因也许和这个隐患有关。

那次客户交谈结果还是希望通过后续合作来处理此事。继任者也承诺继续沟通。

今年春节刚过该客户再次打电话给罗伯哥,称上次会谈后,未有任何接触,而且继任经理从来都是直接挂断他的来电。客户称没有办法,只好打给接电话的人。罗伯哥告之此区域业务已经由继任经理处理,并转告信息。

客户表示感谢后,又强调如果仍无进一步沟通将被迫采取法律途径,而且只能告您了,当事人离职了,继任经理的名字不知道,也没有名片。

罗伯哥将此事转告继任经理后,以电话方式向自己的老板和继任经理的上级进行了报备。此处未采用邮件方式进行沟通实在是一个重要的失误。

接着就发生了五一前夕收到传票的情景。

传票里罗伯哥被法院任命为这家全球500强的跨国企业北京公司的法人代表。这个头衔实在是太大了,恐怕是罗伯哥再做20年也难以达到的职位。

经过短暂的不知所措后,罗伯哥及时上上级经理、法律部以及该区域当值经理,大区经理进行了电话沟通和报备并以邮件形式书面沟通。

后来的事情其实就很简单了。

简单并不是说处理难度简单,而是方法简单,只要有人去做事情还是能够解决的。无限期拖延、推诿、不沟通、不合作,微小的问题也能造成巨大的影响。

关于解决问题的当值经理,也已经不是罗伯哥的继任者,而是继任者的继任者CM。经过CM的几轮沟通和努力,官司在开庭前达成和解。

CM擅长足球,沟通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突出,和罗伯哥曾经共同在一个团队工作过。

总结:

作为最初的当值经理,罗伯哥没有对LB那样的骨干人员有质疑,没有关注他们为了业务成长而做出的非专业、非原则行为,更没有关注罗伯哥到任前该团队数月无主管经理,群龙无首情况下大家如何做业务,有何“偏方”“窍门”等,因此错过了早期处理机会。

07LB离职时,罗伯哥除了挽留,未进行深层次追究是否有遗留问题或者隐患存在。

09年初,事情暴露出来后,采用了电话沟通方式,应该采用邮件方式并抄送相关上级经理。

鉴于对于法庭、司法的陌生,或者说对司法公正的顾虑,不少人缺乏打赢当被告的官司的信心,因此还是远离比较好。

给带队经理的建议:

1.   我们在信任员工并让他们放手去搏的时候,更应该约束他们的行为,不该采取急功近利、杀鸡取卵的短视办法。

2.   加强和员工的沟通,最大程度地去了解他们的困惑并给予指导。

3.   当老好人或者当土皇上都不是最好的办法。这之间的尺度拿捏,需要一些功夫。

结束语:文章开头的时候,说到的原告、被告的问题,说实话没有哪一个是光荣、做事再谨慎一些。为机构做事的时候更应该远离这些是非。万一遇到这类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告、书面通知、备忘。以备个别人“不作为”事件,导致事情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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