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15日电(记者张兴军、桂涛)地震所引起的地面振动是一种复杂的运动。地震的大小以及破坏程度分别由震级和烈度来衡量,河南省地震局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解释。
据记者了解,地震所引起的地面振动是由纵波和横波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震中区,纵波使地面上下颠簸,横波使地面水平晃动。由于纵波传播速度较快,衰减也较快,横波传播速度较慢,衰减也较慢,因此离震中较远的地方,往往感觉不到上下颠簸,但能感觉到水平晃动。
地震本身的大小用震级来表示,根据地震时释放的弹性波能量大小来确定震级,我国一般采用里氏震级。通常小于3级的地震人们难以感觉出来,称为“微震”;3级-4.5级的地震人能感觉出来,称为“有感地震”;4.5级-6级的地震称为“破坏性地震”;6级以上地震为“强破坏性地震”。震级每相差一级,地震释放的能量相差约30倍。
地震时,某个定点地面震动强弱的程度叫“地震烈度”。河南省地震局研究员刘尧兴表示,震级与烈度虽然都可以反映地震的强弱,但含义并不一样。同一个地震,震级只有一个,但烈度却因地而异,不同的地方烈度值不一样。根据人的感觉以及地面建筑破坏程度等,我国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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