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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爱情
张先生已过而立之年,尚未成婚,朝思暮想,心情急迫,于是努力加大进程和力度。先生所在机关有一女甚好,工作子时,先生主动频频接触,力争耳鬓厮磨,知情者称为“上班爱情”;又与本院街坊之女交往,一般密谈在晚上7点至9点,人称“业余爱情”;10时以后光顾歌厅结交小姐,广种薄收,冀有所得。称为“业余的业余”。为避免信息混淆,采取资料分放原则:上衣左兜是女甲电话、姓名等;右兜是女乙;库兜是歌厅丙丁人等……毕竟精力有限,负担过重,不消半年,体虚神恍,女士远离。先生痛苦迷惑,急找心理咨询大夫求教。大夫详细盘问,先生据实以告。大夫笑曰:“爱情不是吃药,可以中西结合、君臣使佐,要义在于专一,岂可业余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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