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逸事
华北某县,毗邻大河。因北方连年干旱,97年洪水突至,措手不及也。好在动员干部、民工万人,坚守堤坝,昼夜巡逻,跑冒滴漏,尚能对付。无奈水势日增,防不胜防。一日中午,从县城正北三公里处决一小口,宽仅半尺,但水急如箭,万分危急。巡逻队三五人一边抵挡,一边向县政府办公室也就是防洪指挥部告急。正好县委书记亲自值班,不假思索,当机立断曰:“此等重大事情,应当召开县委扩大会决定。”秘书通知相关人士紧急开会。半个小时后,会议刚刚开场,洪水已如狼似虎,冲进县城矣!此次该县受灾土地20万亩,县城被冲毁。所幸有所准备,又是白天决口,死亡仅三人。事后,上级认定县委“指挥不当,严重失职”,书记调省外经委任处长,安排工作的前提是“对抗洪失职事作出了深刻检查”--其检查洋洋万言,有“重大事情召开党委会议决策,本无大错,只是操作方式严重欠缺”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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