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掌风波
时空:东北林区。暑假,两位女青年旅游,至某菜馆就餐。菜单上有熊掌,看菜单每只80
元,觉不贵,要2
只,味甚美。及付帐,老板说:1600元,刚才是你们少看一个“
0”。二女愕然,如临绝境。找遍全身,仅600元,几番哀告,老板允许打1000元借条,并扣押两人身份证,限3
日还钱。女回旅馆,痛不欲生。
恰逢律师郑某,问情由,具以告。郑曰,“随我来”。携女奔餐馆。问老板:“当真有两女吃熊掌的事吗?”老板出示菜单及欠条。郑问,“是真正的熊掌还是假货?”答曰“真熊掌,岂能有假。”郑又问;“可知动物保护法及惩罚办法?”老板大惊,汗流满面,连说“我们哪有真熊掌,不过以猪蹄子冒充而已。”遂将借条扯碎,将二女身份证归还。女如释重负,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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