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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博客,直到下次想写的时候

(2024-12-02 21:07:34)
      又有一点不想写博客了。其实每一次写都当是道别。会有一天写不太出来了。或者还是想用笔来写。既然网上写的会被设成私密博文的话。现在人不把写东西当一回事。交流更加闭塞。写着会被怎样的解读。当我界定了可写的程度的时候,也就不想写了。
      前几天看了一部电视剧《上海一家人》。我小时候看过。过了三十年,还能记得对角色的喜好,没什么改变。若男嫁给了志伟,没等她的卷毛哥,以为他死了。我小时候想过,喜欢这个人,与他生死无关,不喜欢另一个人,怎能将就,只要再等一等,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现在看卷毛哥戴着官帽坐着车被夹道欢迎,突然有了和之前不一样的想法。即使等了他,他回来也不一定找她。
      看着别的电视剧,从手机上解放自己一阵子,也离开电脑。发现短时期内,不能不会喜欢上别的明星了。吴镇宇这个人很奇特,看着也没多好看,可比对着别的明星,又觉得别人都丑了。
      我的日记里,喜欢的明星比比皆是。不想在与别人的对话里,说自己喜欢哪个明星,显得思维太简单了。如果我真的再不看电视剧的话,那吴镇宇就是我喜欢的最后一个明星。
      我常看他,痴心一片。如果要选择一个穿越去看他的时间段,我都想从他一出生就开始。有了这个想法,我很惊讶,我对他的感情,有种当妈的感觉。我昨天看到一种说法,现在成为一个这么好的男人,是有些女人给他办培训班了。我在想,是这样吗?我从骨子里不信。我的思维想要相信。因为相信了,好脱粉。
      有时候想,有什么好看的呢,可我确实感到开心,有些衰老烦躁都淹没在他温柔的眼眸里。好像他永远都会充满魅力,一天一点,与日俱增,只要还能在屏幕上出演。
      他是我完全的理想型。就是刚好喜欢这个人,然后发现他的很多特质应该没有人再能超越了。无论是台上,还是台下,他都长得好看,不用为了演坏蛋而扮丑了。他喜欢装扮,看着屏幕上一般的五官,不用装扮的时候,应了一句话:不漂亮,但是很会迷人。
      喜欢他转眼要一年了。在那么多个电影里、那两个须根秀里见过他的,都没喜欢上。他要是没演《冲上云霄》,看来真的是不会有女粉丝的。可我见到了他,何以琛,从他微微舒展着双臂,从光亮的室外,进入罗马的一个穹窿式的昏暗转向暖光的建筑里,侧身转过来的剧中亮相的第一个长镜头里,就已经喜欢他了。
      不知有意无意,最近几个喜欢的明星,都不自觉地与描写贾宝玉形象的那几句话一句句对。鬓若刀裁这句有了具像。
      做一个痴人很好。喜欢一个人,认定一个人,会反复的爱上。只取一飘饮。喜欢一首歌,一直听个十遍,直到学会记住。喜欢一个学问,仔细地看完。喜欢一本书,入定一般地阅读。喜欢能开花结果的植物,耐心地培植。喜欢一个动物,直到生离死别。不会改变。喜欢的感觉,生死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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