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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要想离婚,先给我100万!

(2006-11-12 20:31:34)
分类: 婚姻家庭

/香香

 

我的婚姻生活并不象表面上那样幸福与甜蜜,快乐与否只有彼此知道,风风雨雨十年感情,硝烟弥漫了十年的岁月,我一直生活在一种后悔与懊恼之中,到底是什么让我们牵强着走过这十年?而且是迷茫的十年!

在所有的不良婚姻中,我认为受害者永远是女人,青春的流逝便是女人最好的见证,从细皮嫩肉到满脸皱纹、从杨柳细腰到满身肉,从一无所有到腰缠万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女人以青春作为代价而形成的。而我们,现在虽然没有腰缠万贯,但是从两袖清风走到不缺油盐柴米的今天,而我到底得到了什么?可笑的是今天我居然得到了丈夫的一纸离婚书,当这一纸离婚书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在上面狠狠地划上这样几个大字:要想离婚,先给我100万!然后在心里冷笑几声,他如果能给我一百万,估计这母猪也到了上树的时候了。丈夫的眼睛也瞪得象铜铃一般,眼睛里尽是惊愕与疑惑。我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我是不会离婚的,不离婚不代表我不想离婚,我从结婚的第一天受到他家人的伤害这一天起,我就想到过离婚,那个时候还没有孩子,要离也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现在想要我离婚,除非我死了!

我不离婚而且不能离婚的原因有四:第一:孩子是无辜的,他凭什么要承担大人们的过错?成为单亲家庭的子女?这样会影响他的前途与身心健康的;第二:是父母,我们离了,让年迈的父母为了子女们操劳了一辈子,到老了还要让他(她)们为了我们离婚而成天忧心忡忡?或被人背后指指点点甚至唾骂?第三:当然是彼此的面子,人要脸树要皮,离婚的男人或者女人总是会被人说三道四的,而且给那些一直对我不怀好意的人提供了幸灾乐祸的机会,这样的蠢事,我宁可继续我不尽人意的婚姻也不会让他们有机可趁。第四:谁还我青春?十年的青春?我把这四点写在了信笺上放在了丈夫的书桌上,之后离婚的消息也便烟消云散。该过的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不是吗?战争对我来讲已经习已为常了,自由与解放对于我和他来说,看来在有生之年也只能是成为一种向往了!

后来,我敞开心扉地对丈夫说:“我已不再年轻,而且为了这个家付出了我的所有,如果你实在要离,你就为我离婚的条件100万奋斗吧!我有了100万作为下半辈子的生活铺垫,你也会觉得心安理得的,这样彼此的生活才会从这样的困境中走向另一种幸福,不然,也只是另一种痛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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