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定律
(2013-11-23 0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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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定律
华说
友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个笑话。笑话说,一只小羊走过路边一个烤羊肉串的烧烤摊,看着正在烤的那些串,眼泪不住的往下掉:“妈妈,妈妈,他们把你烤了!”正哭着半截儿,旁边过来一只小老鼠,白了小羊一眼:“你哭什么哭啊,那是我妈!”
成语有“挂羊头卖狗肉”,这里是“挂羊头卖鼠肉”了。笑话的矛头所向清楚不过,假货也。说到假货,人们大抵会摇头叹息道“人心不古”。照这叹息来看,古人们似乎是一贯忠厚老实,不做造假之事的。但这厚古薄今之说其实没有什么依据,以愚观之,实在是过于高看古人而又过于鄙薄今人,因为造假之事,是“古已有之”的。早在春秋战国之时,已经有大量的伪书出现。清人龚自珍在《家塾策问二》中言:“伪书不独后世有之也,战国时人,依托三皇五帝矣,或依托周初矣,汉之俗儒,已依托孔门问答矣。”张之洞则直言:“一分真伪,而古书去其半。”明人胡应麟的读书心得是,“余读秦汉诸古书,核其伪几十七焉”。即此可见古时候伪书之多,造假之盛。古人也并不老实,今人大可不必妄自菲薄。
有人造假,自然会有人上当受骗。清人纪晓岚在其《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三》中,记录了其在京城受骗的经历。其一是“余尝买罗小华墨十六铤,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试之,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其上白霜,亦庵于湿地所生。”又其一是“丁卯乡试,在小寓买烛,艺之不燃,乃泥质而幂以羊脂。”屡屡上当,自然大光其火,痛斥当地人奸诈:“人情狙诈,无过于京师。”但想来当其时也,易地而皆然,假冒伪劣的泛滥,非京城一地矣。
日常言谈之中,人们往往将假货与低质劣质等同起来,即所谓“假冒伪劣”, 伪与劣是同义词。但其实不能一概而论。假货中自然有很多是劣质产品,但并非全部,一些假货的质量其实并不正货差多少,甚至质量与正货处在同一水平线或者过之的假货也并不鲜见。而假货的质量高下,也往往是观察一个地区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直观指标。倘若假货的质量有大幅度的提升,则显示着这个地区和国家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而当此之时,也往往是市场上假货开始减少之时,曾经热衷于仿造的企业也大抵致力于打造自己的品牌了。
对一个人、一个企业而言,假货的存在与否,其实也是一个指标。当一个人或者一件产品默默无闻泯然于众之时,没有谁会想模仿假冒。唯有打出了名堂,有利可图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假货才会趁势而上。因此,当你发现市场有人开始仿制你的作品和产品,假冒你的品牌,那么,没有疑问,你已经在市场上打开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最起码,已经小有成就了。亲朋好友的赞美,往往因为情面而有违心之论,但假货的存在,则是铁证如山,远为客观、可靠而真实。
但不管怎么说,对正品而言,假货的存在总是一个困扰。尤其是在市场上,一些假货给正品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正品卖不过假货,以及假货泛滥之下“老字号”关门倒闭的事例在现实中时有耳闻;在市面上流通的书中,诸如10本里面竟然有七八本是盗版书的消息也时不时见诸报端……很显然,这些假货的出现以及泛滥,实质性地损害了正品供应者的利益。其痛斥假货的危害,高呼“打假”无疑是发自肺腑的。
然而,日常的观察所见,有一些物品,假货的存在,非但没有侵蚀正品的市场,反而助成其蓬勃发展之势。譬如说,时下西风渐紧,正是吃螃蟹的好季节。而说到螃蟹,人们自然会想到阳澄湖大闸蟹,这是国内河蟹的第一块牌子。每到秋风起,市面上满眼皆是“阳澄湖”的招牌。虽然假货泛滥,但阳澄湖大闸蟹的市场不仅没有萎缩,而且身价越发得高贵。今年虽然受到限制“三公消费”的影响,但由于今夏高温导致大规格的螃蟹产量减少,市场上四五两以上阳澄湖“大蟹”,价格还是上涨了。又譬如说,地处上海市郊的南汇地区,其出产的8424西瓜以及水蜜桃是本地有名的特产,每到上市季节,满耳皆是 “南汇8424西瓜”以及“南汇水蜜桃”叫卖声,假货如此之多,却未损其声誉,价格一年年地上涨着却从不愁销路。更为人们熟知的,大抵是那些被称之为“奢侈品”的国际大牌了,诸如名表、名包之类,虽然山寨货遍地,在市场上却依然高歌猛进,门店从一线城市一路开到二三线城市。
是的,这些物品,每逢上市季节或者新开门店之时,或者也会装模作样地“高调打假”一番,但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其目的,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告诉消费者,“我们来了”,或者“正品上市了”,广而告之罢了,并不意在打假的。君不见,平日里假货就在眼前,它们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便是一个极好的证据。无他,因为它们知道,这些假货的存在,其实是在为它做嫁衣裳:一方面是免费地为它做着广告,另一面是则是为其培育着潜在的消费者。这些当下没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在假货的熏陶之下,一旦有钱之后,会毫不犹豫地掏钱去买正牌货!
问题来了。一方面,有一些物品,假货会对正品产生实质性的损害,比如说盗版书、盗版软件之类,其对正版的杀伤力不言而喻;但另一方面,有一些物品,假货非但无损于正品,反而有益与它。那么,当一件物品在前,从何判断假货的存在对其损益——是侵蚀了其市场,还是助推了其发展?其客观的标准是什么?换言之,有没有一个关于假货的一般性结论,也就是一个“假货定律”?思之再三,愚以为,是可以一般化的。这假货定律是:凡是品牌租值在价格中的占比越大,则假货对正品的损害越小,而且往往有益;品牌租值在价格中的占比越小,则假货对正品的损害越大。
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人们购买名表、名包之类的“奢侈品”,“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其意不在于其使用价值——计时或者装载物品,而在于其符号价值—— 通过这样东西显示自己的财富、身份、地位或者其他之类的东西。本地有一句俗语:“买个牌子”“吃个名气”(如茅台这样的高档食品),可谓一语道尽其中的奥妙。购买这样的物品,人们亦常常称之为“炫耀性消费”。然“炫耀”云云,既属主观心理活动,则无从判断和衡量。可幸的是,此类物品大抵价格高昂。数万元一只的手表和提包,生产成本在价格构成中,所占比重往往很小甚至不值一提,绝大部分是交易费用。其中的重中之重,则是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打造和维护品牌的费用,从经济学上说,覆水难收,这些历史成本不是成本,只能从租值方面看,也就是所谓的品牌租值了。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持续投入,其品牌租值庞大,在价格中的占比自然也大。
也正是因为庞大的品牌租值带来的价格高企,使得正品和假货“河水不犯井水”,清楚地分割出两个市场,正品市场高端,假货市场低端,每个市场的消费者各取所需。高高的价格也降低了物品的讯息费用,在地摊上卖假货的货主与买假货的消费者都知道,他们一个是在“知假卖假”,一个是在“知假买假”,因为价格已经明白地说明了一切。那些小有名气但品牌租值含量低的物品,因为价格相差不大,往往无从将正品和假货两个市场隔离开来,此所以其大吃假货的苦头也,
或者要问,盗版书尤其是盗版软件与正品的价格落差亦非常之大,何以盗版软件对正品损害如此之大。此无他,正品软件价格高企,其中主要是知识租值,因为其前期有巨额的研发投入。盗版软件“拷贝”的知识,与正品一致,因而覆盖了其市场,从而抢夺了巨大的利益。是的,微软的软件天下闻名,但盗版者“拷贝”的其软件本身,而不是微软的名号!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人们常常这样说,似乎坚信的很;但人们又常感叹,“假作真时真亦假”,这回却又不自信了,狐疑的很。自盘古开天起,假货便与人类社会如影随形。对正品的供应者而言,假货的存在,自然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过,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假货定律是存在的:凡是品牌租值在价格中的占比越大,则假货对正品的损害越小,而且往往有益;品牌租值在价格中的占比越小,则假货对正品的损害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