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烟火
(2010-02-20 09: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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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烟火
华说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农历春节,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个传统节日对国人所具有的“万有引力”, 表现为一个具体而直观的景象,就是那一年一度波澜壮阔的“春运”。东西南北涌动的人潮,目的地只有一个:回家。
“初一饺子初二面,初三合子往家赚……”这个中国人第一节日既然源远流长,在数千年的时光流转中,积淀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习俗,涉及到了生活的各个层面。综观这些习俗,虽然有关吃的习俗是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但亦不乏文娱方面的活动。譬如说,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一个最常见最普遍的项目。春节回老家过年,像其他的地方一样,在合家团圆共享天伦的美好时光,自然不能少了烟火的助兴。
在深蓝的夜空中,多彩的烟花灿烂绽放。这是一道眼睛的美餐。尤其是在乡村,没有高楼大厦组成的水泥森林,空气也较城市清新。站在阳台上,看四周火树银花此起彼伏,不亦快哉!众所周知,烟火的美景,不是燃放之人所能独享,附近的人们都能欣赏到。换一句话说,燃放烟火之人,无法做到自己观看烟火的时候,排除其他人进行观看;而附近观看之人,不用购买烟火,却能够欣赏到美丽的烟火。在这个层面来说,放烟火是一种公共物品。燃放烟火之人在自己收获快乐的同时,为附近观看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外在的收益,但他们却不必为此付出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显然有一种搭便车的激励。因为既然可以不用支付费用而同样可以获得收益,又何乐而不为?但既然人人想着搭便车,又有谁愿意提供这种公共物品?以此推论,从逻辑上来说,春节放烟火的人应该很少,甚至没有!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观察所得,四周的几十户人家几乎家家都在燃放烟火,即使不是全部的话。为什么?是因为春节期间大家都变得公而忘私,忙着花自己的钱为别人带来快乐?显然不是!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独乐乐,不如与众乐乐。”燃放烟火之人,是看着自己的成本和收益作决策的。至于其外在的收益,要管也无从管。只有自己的收益大于成本,他选择燃放烟火是合宜的。结论是,一件事情,只要私人决策认为有益于自己,但同时附带着也有益他人,一般而言,这个人会选择做这件事情。
进而言之,放烟火真是一种公共物品么?细想之下,并非如此,至少不是那么纯粹。一方面,燃放烟火,观看的人有远有近,其效果并不相同。在自己门前放烟火,近水楼台先得月,看得真切,其质量比远处观看之人要高。这显然与电视节目均一的质量有别。在这个意义上,近处所看烟火和远处所看烟火可以视为不同的产品。另一方面,正如俗话所言,要知道梨的滋味,必须要亲口尝一尝。自己燃放烟火的乐趣,为自己独占,不是别人所能分享的。在这个层面上,放烟火其实是一种私人物品。
颇有意思的是,当绚烂的烟火照亮夜空,小孩子们为之欢呼雀跃之时,也有老辈人在一旁唠叨,这哪里是放烟火,这是在烧钱呐。不错,烟火的消费,在欢庆节日的外表下,内涵着一种信号价值。透过这种消费,传递着人们不同的财富、地位等信息。一个陌生人,大抵可以通过观察燃放烟火来判断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一定很准确,但大致不会错。我站在阳台上看四周的烟火,根据烟火的大小、品种和等级,以及燃放时间持续的长短,排列出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的高下,向老辈人求证,大体上是吻合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放烟火完全是一种私人物品了。
乡村的夜空,一向寂静而单调。然而在新春佳节,格外热闹而多彩,这是烟火的功劳。从表象上看,放烟火是一种公共物品,但其实如我们分析的那样,是一种私人物品。因此,它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返城的那天是年初五,正是民间所谓“迎财神”的日子。在凌晨时分,家家户户鞭炮齐鸣,烟火升空。是的,没有人愿意搭便车。
20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