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躲猫猫”看法制社会离我们有多远
(2009-02-28 12:12:39)
昨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躲猫猫”事件司法调查结果:死者李荞明在晋宁看守所,遭同监室牢头狱霸以“躲猫猫”为借口进行施虐和体罚导致死亡。
躲猫猫全记录
●2月12日 因盗伐林木被拘的李荞明死亡。警方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被狱友普华永踢打后头撞墙受伤,不治身亡。
●2月19日 云南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委员会,邀请15名网友和各界代表参与。
●2月20日 调查委员会称,李荞明是玩“瞎子摸鱼”受伤致死。
●2月22日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回应网友对“躲猫猫”调查委员会名单的“找托”质疑。
●2月27日 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布“躲猫猫”事件结果。
死者李荞明先生终于可以瞑目了,终究,没有以“躲猫猫”这样荒唐无良的借口不明不白的走向另一个世界。真相大白之后,留给我们怎样的思考——到底法制社会离我们有多远?
有一些个别的国家工作管理人员,出了问题,想到的不是如何好好解决善后,而是找到诸多推托借口,千方百计隐瞒真相,从当年非典初期某卫生部长的“疫情已经被控制”到08年河北省政府对三鹿奶粉事件的置若罔闻,就好像掩盖真相成了解决问题的一个“好”办法!但是似乎“掩耳盗铃”这种做法的成效不很明显,毕竟“纸包不住火”,老百姓也不是傻子。
就像“躲猫猫”一样,一个收监在看守所内的犯人,居然还有心情去玩这种娱乐性这么强的游戏,并且还会因此而死亡,云南警方这个借口也太不经大脑了吧,麻烦给点专业精神好不好!
在此,也要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否则,“躲猫猫”事件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真实的调查结果,还死者和大众一个明白,同时这也向我们昭示了我们距离真正的法制社会还有一定的距离,在看守所内的基本生存权利都无法保障。因此立法者,执法者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人民群众的眼睛也要擦亮。
构建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希望广大朋友要严于律己,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这样在看守所内被人以“躲猫猫”的借口而暴虐身亡的命运才不会降临到其他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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