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总是会追忆曾经的摇滚岁月,说儿时有点显的我太聪明伶俐,但的确是儿时就开始摇滚了,但那时摇滚是一种精神和信念,就像我们现在谈论摄影的景深和味道,那里面有我的追逐音乐的身影,也有我的放弃梦想的叹息.
我曾把我心爱的琴擦的比我的脑门儿还亮,甚至曾经觉得她是有生命的,她会冷,并二B一样的搂着她睡觉.每天醒着15个小时,10个小时在弹琴.看着指尖儿的老茧一天天变的比我脸皮还厚,我很欣慰.听着一段段solo被我弹出来,我更加的欣慰了.
儿时的梦想是孙子,被现实无情的践踏和撕裂,那种疼痛很特别,感觉就想蚂蚁被大象给强奸了.我当时以为只有我揪着内裤反抗,后来才发现战友不少.虽然最后结果都一样,但我们为我们的反抗而自豪并骄傲.
多少年后,我们都变成了"婊子",内裤换成了树叶,经商的,赌博的,吸毒的,玩女人的,考研究生的,回家抱孩子的,卖羊肉串的.

摇滚?丫没事儿吧?摇滚是干什么的?穿紧身牛仔裤,皮夹克,挂一副栓狗的铁链子,蹬一双草原上4元买的牛仔靴,一头飘着头皮屑的长发,SB一个.过时了,该放手了,看看人家现在的摇滚青年,都是寸头,以前的行头已经遗传给理发师了.

能追逐梦想,就要学会放弃.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比一代更流氓.
一个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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