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国学三字经   第十一课  魏蜀吴

(2015-06-08 10:52:44)
标签:

三字经

义师

唐高祖

汉鼎

两晋

分类: 转述文摘

魏蜀吴,争汉鼎。号三国,迄两晋。

宋齐继,梁陈承。为南朝,都金陵。

北元魏,分东西。宇文周,与高齐。

迨至隋,一土宇。不再传,失统绪。

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

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梁唐晋,及汉周,称五代,皆有由。

http://s10/mw690/001naxy4gy6STNDaNZf59&690  第十一课  魏蜀吴" TITLE="国学三字经   第十一课  魏蜀吴"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