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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谁把药家鑫变成了凶手

(2011-06-13 15:26:08)
标签:

药家鑫

易中天

民事行为能力

成长背景

分类: 热风冷思

也说:谁把药家鑫变成了凶手

这个题目已不新鲜,加了“也说”两个字,是不能完全同意现有的答案。

 

谁把药家鑫变成了凶手?第一次见到这个题目,是早些日子在西祠网站,作者认为是那些为药家鑫帮腔说情的人杀死了药家鑫,他们的诡辩在更大范围里激怒了更多的良知和善心,使得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再次见到这个题目,是这两天在新浪博客大本营,作者易中天先生,观点很明确,认为是社会教育的缺损及其机制的不健全将药家鑫变成了凶手。

 

咋一看,两种回答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仔细一想,却都有明显的偏颇。第一种观点让人心骤然悲凉,难道杀人偿命不是来自法律的威严,却是迫于舆论的压力?难道法制建设历经多年,还停留在人治的阶段?果真如此,药家鑫虽死,我们还是余悸犹存,担忧社会正义如何彰显。好在这只是一家之言,而且文章的点击率跟我的博客一样,没多大影响,咱就忽略不究了。

 

说说第二种观点,来自易先生的观点。好家伙,点击率之大,赞赏者之多,都在意料之中。一时间,中国的教育不再是“可教育好的子女”,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罪恶元凶。请问易先生,您是否明显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药家鑫已是一个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独立地对他的言行承担法律意义上的后果。事件发生的时候,药家鑫不是懵懂幼童,没有精神错乱,也不是慌乱中一时失手,而是面对一个孤女,毫不犹豫地砍下一刀又一刀,致人于死的决心和手段,是那么坚决和残忍。换任何一个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不会做的那么决绝。可见,是谁将药家鑫变成凶手?正是凶手自己,是凶手自身素质所为。在自私、自保的欲望膨胀的一刹那,人性消失了,恶魔疯狂了……

 

早在中学上哲学课,就学到一个基本观点,事物的发展和演变,内部因素起着主导作用,外部因素只能通过内部因素起一定的辅助作用。我不否认我们的教育存有缺陷,譬如在现有体制下,存在重教做事、轻教做人的倾向等等。这都有待日后改革甚至大刀阔斧。尽管如此,这也不足以将一个人变成凶手。别忘了药家鑫一案,毕竟是极端个案,而在同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的这一代,绝大多数是好的,是有理想有作为有良知的。我们总不能以极端个别的罪恶来举例论证这整整一代人的失败吧?既然如此,又怎么能迁怒于这一代人的成长背景呢?!

 

同样的社会大环境,同样的外在因素影响,为何出现了不同的个体?答案只是一个:一个人的成长,外界因素固然重要,内在因素更加重要。俗话说:一母生九子,九子不同一母。成为什么样的人,重在个人的修行和慎独。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是每个人都无法逃脱的人生必修课,每时每刻我们都在经受人生考验,都在为自己的一言一行承担着后果和责任。社会取代不了,家长也替代不了。

 

好久不写这类严肃的文章了,但这一次憋了许久还是写了,因为我有一个85后的儿子,社会有那么多80后、90后的年轻人。我真担心和焦虑,做了错事,却要别人去买单,这种责任不清的逻辑会给年轻人以何误导。所以,我要就此告诉儿子:孩子,在你长大至18岁以后,你就要学会和懂得将自己设计成何样的人,并且对此负责。做人比做事更难,正因为其难,我们更要好自为之。

 

药家鑫死了,正义胜利了,但人们并不轻松,留下的思考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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