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泰国曼谷 芭堤雅七日游⑤ 下

2012年12日24日
下午,坐车又去了海边,芭堤雅湿地。






上船,我们跟着导游阿旺先生乘快船去了,停泊在远处海洋上的东方公主号船上。导游说,一边吃晚饭,一边看人妖的歌舞表演。
此时,还不到16时半,吃晚饭,是有些早了。


每日“歌舞表演”的场次,安排得很满。我们,边吃、边看,还没吃完饭,餐厅服员就开始撤餐具、换桌布了……因为下一拨游客已经上船入场了。



我在船上,近距离观察人妖……
从文化差异说起,我到泰国旅游,就是冲着人妖与泰式按摩,还有佛教建筑而来的。从内心讲,出于中国式的思维与语境,我并不赞成把他们,(注意:不是她们)把这一特殊人群,叫做人妖。总是感觉到这一称谓,含有贬损之意。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文献与民间传说中,是把一切邪恶怪异的物事与畸形之人,视作异类、异常之人的,统称为“妖怪”“妖精”“妖魔鬼怪”。书中出现的“妖邪”“妖异”“妖孽”“妖氛”“妖术”“妖言”“妖蛊”,皆为贬义词。再看,明清小说《醒世恒言》《西游记》与《聊斋志异》等,对此也有描述。如《醒世恒言》“刘小官雌雄兄弟”卷内,有桑茂“假充了半世妇人,讨了若干便宜”,事败落网后,被“府县申报上司”“刑部以为人妖败俗,律所不载,拟成凌迟活辟,决不待时”数语记叙。


泰国人妖(泰语:GRATEAI。英语:SHEMALE)指的是那些从事专业表演,从小服用雌性激素,导致男性性症发育停滞的男人,所以泰国的法律,依然把人妖定性为男人。他们的社会职业,并不受到岐视。他们是“国宝”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很漂亮靓丽,善歌善舞。他们是被称为人妖的“假女人”,粉墨登场,以至于让真正的男人见了,惊讶、花心;真正的的女人,见了不信、嫉妒。在泰国区分真、假女人,可以看手与足。“假女人”的手,相比较真女人而言,要比真女人,大一些的。在演艺圈中,“三点式”亮相的女人,只观察腹下“一点”,丰满凸起者,自是“假女人”了。他们所从事的演艺业,是受到国家认可、保护的。他们做为“国宝”级的人物,是国家的“特产”,为国家创造了效益,推动促进旅游经济的繁荣发展,他们的存在,为“衣食男女”之食色文化,增添了亮点,充溢着永恒的诱惑,这又因为全世界各地的人们,到泰国旅游,不少人就是为着“猎奇”而来。但他们是悲哀的一族,做为“特殊”人群,不仅只是在于在特定的社会时代生活条件下,失去了男人的尊严,成为被人“观赏”的“对象”,而又还在于其悲苦的身世,穷人家的孩子,走入此途的。一入此“途”,生年短于常人……
据导游阿旺先生告诉,泰国电视台报道,有人妖年愈七旬,仍健在。我愿伴随着现代医学科技发展新成果迭出,其人生年得以延长,延年益寿、善终。











晚上,回到酒店,饭后在附近散步、拍照。

睡前,看了一会儿泰国的电视节目。看画面,能大致猜度其意。观看足球比赛,是不需要解说的。在境外看电视节目,唯有看体育竞技专题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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