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所”是病句
(2016-05-18 08: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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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所为所病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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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所……”是病句
原来读“被
课文中句子是这样的:人的勇气终于渐渐地被大自然的巨大威力所销蚀。
我们对句子的成分分析如下:
(人)的勇气【终于】【渐渐地】【被大自然的巨大威力】所销蚀。
“销蚀”前有三个状语,分别和谓语构成“终于销蚀”、“渐渐地销蚀”、“被大自然的巨大威力销蚀”三个偏正短语。“所”充当什么成分?能和“销蚀”构成一个短语(所销蚀)吗?这里答案是肯定的,不能!
去掉这个“所”一点也不改变原意,并且是多么顺当啊!
其实,“所”字结构在语言中是大量存在的,“所”+动词构成名词性短语。如“所做”就是做的事,“所说”就是说的话,“所喜爱”表示喜爱的人(或事)。“所销蚀”也可以作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存在,表示销蚀的事物。
“所”字结构作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在句子中是不能充当谓语的,一般作句子的宾语或主语成分。如:
这种做法为大部分同学所厌恶。(作宾语)
老师所讲无非强调学习态度。(作主语)
不知为什么,《现代汉语字典》(商务印书馆,第五版)肯定了“被……所……”这种错误用法。第1310页“所”字条下有这样的解释:
①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这里,“为人所笑”和“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中的“所”字都是多余的。
“所”跟“为”合用可以,“为人所笑”就是成为人们笑话的对象。但是,“为”不是介词,而是动词“成为”的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p1415为2,解释为介词,“被”义,跟“所”字合用。举的例子是:这种艺术形式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其中的“所喜闻乐见”是名词短语,指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应该是动词谓语。
如果非要把“为”(动词,成为)理解为介词,那后面的“所”字就是多余的。如果保留“所”字,那么“为”就应该理解为动词。
“被表面现象迷惑”是偏正短语,挺顺当的,中间非要加一个“所”字,实在没有道理!
尽管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但是,正规的工具书不应该认可这种有明显语法问题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