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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年前的今天,1971年1月14日,18岁的我,踏上了人生的又一征程。
我离开了生活18年的农村,到县城当了一名临时工。
有幸的是,在1972年下半年,国家出台一个政策,1971年4月15日以前的有劳动部门审批手续的临时工都可以转为正式工人。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消息呀!从此我就不用年年到农村办理临时工手续了,从此我也不用年年往农村交钱了,更主要的是从此我的户口就可以转到城市来了。
我和当时许多有着同样的机会的人一样,多么幸运呀!
我真的很有福,能够赶上这样的机遇,太幸福了。
一切顺其自然,不用走后门,不用拉关系,不用看人家的脸色。
真的很有福气呀!!!
你们也会为我的1972年而高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