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捣了很久,购买写字楼的事基本尘埃落定,就等交钱了。
最终确定十二个人,我和朱还有杨各自代表包括自己在内的四个人,我的四个占50%,朱的四个占27.5%,杨的四个占22.5%,我们三个是联络人或者叫执委会成员,杨负责开发经营搜寻目标客户并洽谈协议,朱负责账目管理类似于会计,我负责资金管理类似于出纳的角色。
这是个全新的尝试,估计问题会有但是不大影响大局,如果运作成功了,以后可以复制。
办法都是想出来的,这一下子就多了十一个更加关系密切的朋友,挣不挣钱倒在其次了。
商人就是有事商量着办的高人!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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