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看着似乎有点矛盾,很难同时发生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但是这确是事实,刚刚发生在我的身上,若知原委,听我道来----
中午,我和公司总工陪一个即将离职的郭工吃饭,聊聊天喝喝酒,相言甚欢。到两点左右回单位办公室,晕晕乎乎昏昏欲睡。这时,接到一个电话,我一个大工地的总监给我电话,说是和甲方的工程部经理刚喝完酒要去唱歌,请我参加。
封疆大吏大过坐金殿的皇帝,何况有甲方的部门领导,我马上答应,打车过去,左找右找在歌厅找到他们,他们在唱他们在喝,酒壮英雄胆,反正我也刚刚喝过酒,我不怕,喝酒喝酒喝酒,唱歌唱歌唱歌-----
喝了若干瓶,唱了N多首,我看差不多了,我看我在场他们都放不开,别别扭扭,我想应该撤退,接了个电话,恰好推辞领导找我,然后告辞出来,临出门拍出2000大洋,让他们结账。
出得门来,看见6路公交车,刷卡 一元人币,坐公交车回单位,太阳毒花花,热风很猖狂,但是我还是坐公交车回来了。打车需要8元人民币,我认为,没必要!
做企业的头领,必须这样,给重要下属和甲方领导花钱不要眨眼,因为这都是你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资源,但是对自己就可以稍微吝啬一些,因为每一块钱都来之不易。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的千古名句,这句话不是写给芸芸众生的,更是写给那些有志于呼啸前行建功立业的人们的!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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